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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没有法制传统?

  有一天,汉文帝出游,护卫队拉得很长。当御车行到中渭桥时,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正好撞上御车的骖马,。马受惊跳起,文帝险些被摔下。那个人疾速向路边田野逃去。卫士将其抓获后,文帝责令张释之严惩。经过审问,方知那人是乡下人,初来长安,半路上遇到皇帝出游,心里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就一头钻到桥下。过了一会儿,他以为御车已经过去了,就从桥下跑出来。不料这个倒霉的主正碰上御车骖马,避之不及,只好向田野逃去。张释之确认情况属实,按法令规定“跸先至而犯者,罚金四两”,当即上奏文帝对此人处以罚金。文帝大为不满,勃然发怒,说:“幸好我的马性情温和,倘若是烈性马,不就把我摔伤了吗?如此大事,你居然只处他以罚金了事,这怎能使百姓儆戒呢?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遵守的,不应偏私。现在依据法律,作如此判决是得当的。若皇上要依个人意愿加重治罪的话,那么法就不能取信于人民啊!皇上您当时要是派人把他杀了那我也没什么可说了的。如今皇上既然交给了我这个当廷尉的,我就得履行职责,公平执法,依法办事。我若不公正执法,稍有偏颇,则天下的执法官用法就可轻可重,任意增减刑罚,执法也就没有一定的标准了。这样老百姓岂不是连手脚就不知道怎么放了吗?请皇上明察。”文帝想了一会说:“你的确做得对”。
  东汉光武帝刘秀年间,光武帝特召董宣为洛阳令。董宣到任不久,有人向他控告:湖阳公主(光武帝的姐姐)的心腹恶奴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杀人后躲藏在公主府中。董宣闻讯,即派衙役在公主府第附近秘密监视,以伺机捉拿杀人恶奴。一天,湖阳公主乘车外出,杀人恶奴洋洋得意地陪乘。董宣立刻率领衙役守在公主必经之地夏门亭。当湖阳公主的车马驶近时,早已“恭候”此处的董宣拨刀挡住公主的去路,厉声斥责公主不该目无国法,窝藏、庇护杀人恶奴,同时喝令恶奴滚下车来,并就地将其斩首正法。湖阳公主何曾受过这等屈辱,立即掉转车头,直奔皇宫,向光武帝哭诉。光武帝听了姐姐的一面之词,勃然大怒,发誓要用竹鞭把董宣打死,为姐姐出气。
  董宣来见刘秀说:“皇上靠施行仁德、除暴安良才得兴了汉朝,可如果纵容公主庇护杀人恶奴,还凭什么治理天下?”说罢,也不等刘秀发话,便一头向殿柱撞去,顿时血流满面。光武帝见状,赶忙令宦官上前拉住董宣。这句话提醒了刘秀,使他改变了主意,不想再杀董宣。湖阳公主见势不妙,故意略带不悄地对刘秀说:“陛下您当老百姓的时候,常常在家窝藏逃亡的罪犯,根本不把官府放在眼里。现在当了皇帝,怎么反而连个小小的洛阳令也管不了了呢?”湖阳公主是想用激将法,故意提起往事和现在做对比,好让刘秀为了保全面子而杀了董宣。而已经恢复了理智的刘秀不但不生气,反而笑着叹道:“做天子就与当老百姓不一样了”。准备赦免董宣,说只要董宣向公主磕头赔罪就可免其一死,等于给了自己和董宣一个台阶。可是,董宣却不买这个账,就是不给公主赔罪。刘秀身边的待臣见他如此不识“实务”就过去想按住他,给公主磕个头,也好让皇帝刘秀就势收场。谁知董宣双手撑地,势如“卧虎”,宁死也不低头。刘秀没有办法,最后让侍臣将董宣搀扶回去,并赏他30万钱,以示安慰和褒奖,董宣却分文未留,全部分发给了下属官员和百姓。从此,董宣“强项令”、“卧虎令”的威名传遍了全国,整个洛阳城的豪强、皇亲没有一个不怕他。经过董宣的治理,洛阳城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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