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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材应该是何模样?

法理学教材应该是何模样?


孙晓平


【全文】
  经历了不少法理学教材,可惜的是,无论中外版本,终究没有遇见一本可以令人感动的。作为法律科学中最重要的部门,法理学的意义之重要毋庸置疑。但是优秀法理学教材的缺失,对于这门学科的发展掣肘之重,又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今天,学生就这个问题做一个尝试性的探讨。
  放在我面前的有这样五本: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法大出版社;高其才,《法理学》,清华出版社;丹尼斯·劳埃德,《法理学》,法律出版社;张文显,《法理学》,北大高教联合出版;沈宗灵,《法理学》,北大出版社。可以说这五本教材还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张文显版的是国家通编教材,高其才版的则体现了在法学界独树一帜的清华风格,沈宗灵版的则是老一辈法理学家的代表作,博登海默版的可以算是译著中相当流行的版本了,而劳埃德版的则是最新翻译的在英语法学界享有盛誉的一个。虽然没有庞德的四卷本法理学,但是博登海默版来自美国,劳埃德版来源自英国,基本代表了西方。沈宗灵版代表了老一辈,高其才版代表了时下的青年法学家。张文显版代表了一般性,高其才版代表了个殊性。今天,就这五本出发,谈点想法。
  先来逐个说下个人对这五本法理学的感受:
  一,沈宗灵版。我认为此版有三点值得关注:1,着重法的价值构成理论,尤其是专章介绍了权利、义务、权力。而略去了多数国产教材中繁杂的“法与社会理论”部分。2,未脱窠臼,有一些明显的阶级观念。专章介绍所谓的“资本主义法”,我认为这真是一个瑕疵。3,专编探讨依法治国,可谓本书一大特色,我想也是表达了老一辈法学家的朴实情怀——依法治国,建设一个法治国家。
  二,高其才版。作为国内独树一帜的清华法学院的老师,其著述真是有些清华印记:1,不重意识形态,专心学术。此版略去了通编教材中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等等导论部分的废话。2,整合案例来阐释理路,增色枯燥的法理学,可谓本书一大特色。本书所选的众多案例都是多年来很有影响的法律事件,十分值得一读。3,在体制内寻求突破,有所坚持。这算是一个整体的评价,也是清华的特色吧。本书基本体例未能突破通例,但是又有不少新意,从一个侧面来看,反映了整个中国法学的生存状况——委曲求全,坚持信念,努力向上。
  三,张文显版。抛开对通编教材一贯的反感,客观的说,本书还是代表了国内法理学界相当水平的,毕竟是集大成著述。但是也正是这个“通编”和“集大成”导致他天生一些致命硬伤:1,作为通编教材,必定难逃充斥意识形态、政治话语的命运。直接导致本书废话连篇,价值折损。2,“集大成”可能导致“不成大”。数十位作者,或因著书而来,或因出名而来,这本身就是一个利益的分配过程,其次才是著书过程,而数十个不同风格的篇章凑到一起,又怎么可能浑然一体呢?3,面面俱到的追求比如导致侧重点不重甚至缺失。作为通编教材,必须考虑很多,必须体例“完整”,于是几乎所以的问题都在本书得到了反映,但是那些真正需要着重论述的却未必得到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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