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为本,牢记司法宗旨。作为人民公仆之法官,作为人民之法院,“人民为本”系必然。人民法官首先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牢记司法宗旨,坚持司法为民之方向。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与时俱进,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司法思想上,要倡导“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必不可少,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是党员的,还要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法官要做到公正处理案件,仅有法律专业知识还不够,要有党性,要有“民心”。
“民心”就是“人民为本”,体现在工作中,要求对当事人不耍态度、要用真心、爱心、诚心、耐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体现在对待单位同事上,团结协作,和谐共事,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体现在对待当事人方面,就是热心、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司法实践中,有些干警接待当事人时态度差,服务意识不强,接待过程中,方式、方法简单,用语不文明,直接影响法官形象。更严重一些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一己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严重背离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我市两级法院扎实推进立案“文明窗口”建设,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全省法院率先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加强诉讼风险告知等指导,推行判后答疑释理制度,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不断改进司法为民便民的各项服务举措,进一步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落实司法为民。全市法院坚持把“人民为本”的本质要求运用于审判工作实际,以方便群众诉讼、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以人为本,带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官廉洁意识,确保法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思想上与行动上还要筑起一道坚固的屏障:廉洁!时刻警钟长鸣,公正廉洁,勤勉敬业,养浩然之正气!大力培育和弘扬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法官正确把持自我,提高自身精神境界,努力为人民服务。
厚德博学,提高综合素质。在提倡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今天,法官要仁爱、厚德。法律是威严的,但都是由富有仁爱之心的法官操作起来,因而法律可以是富有人情味的,崇高道德的且富有法治精神的。
“厚德”要求法官诚信友爱、道德高尚,要求法官具备正直善良、惩恶扬善、弘扬正义及诚信友爱等职业道德观念。在法治理念上,法官要具备司法民主、公正、公开、独立、中立、高效、文明等现代法治理念,自觉地在司法工作中贯彻实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精神。在日常的工作中,要爱岗敬业,勤勉敬业,要热衷于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