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套:芜湖“网上银行”案的反思
冯其江
【全文】
引言
时尚的“网上银行”在给客户带来方便、快捷、经济的同时,也带来了“网银资金”安全的问题。账户被盗,存款被莫名其妙转走,网上银行遭遇投诉不断,起诉到法院打官司也屡见不鲜。10万元建行存款不翼而飞,储户认为银行要负责任,便将为他提供网银服务的银行告上法庭。
本案原告(上诉人)吴龙,被告(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某支行,案由:储蓄合同纠纷。
一、融资心切 相信小广告无担保贷款
今年32岁的吴龙在安徽省芜湖市经营快餐生意,2007年4月,因业务发展,他拟将快餐店扩大至象样规模的饭店,这时候的他急需流通资金,恰好当地晚报上有贷款小广告:长期在本市为资金短缺的个人或企业提供高息贷款,小额无需担保,当天放款,联系人李经理。
贷款小广告上留有手机号码,吴龙就试着联系。那位自称“李经理”的人告诉吴龙要办无担保贷款,先要办理一张建行存折,还特别嘱咐让吴龙不要存钱进去,只是核实一下真实姓名,因为发放贷款要求实名制,也便于找银行的熟人查一查借款人有没有不良贷款记录,若无即可高息放款。据吴龙自述,李经理同时讲其和建行高层领导是朋友,并能给予较优惠的贷款政策,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可1天之内将所有手续办好,贷款就能到帐。这三个条件:一不能是记者或警察,二在银行不能有不良贷款记录,三在贷款户头上配备资金,按3:10比例放贷。
2007年4月19日,吴龙办理了一张账号尾号为8893的建行1元钱存折,并按对方要求将此1元钱存折的账号、密码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提供给了“李经理”,即把上述信息用短信的方式发到地下钱庄提供的手机上。事隔两天,李经理来电话说吴龙符合贷款条件。同时期,吴龙也没忘记与地下钱庄的人联系借款事宜,地下钱庄的人讲钱可以贷,但除了提供姓名等供核实之外,且要有一定的存款配备资金作为保证。想一想,贷款30万、40万元需要存入10万元来证明日后的还款能力也并非不合情理。
于是,吴龙按照地下钱庄的要求又在建行另一储蓄网点开立了一张存折(一折一卡),同时办理了尾号为7836的龙卡(储蓄卡)一张。2007年4月24日9:30分许,吴龙将10万元现金存入该存折,随后电话通知李经理说他已经准备好了而贷款也应尽快办理,李经理随即表示正在准备材料并要求吴龙办签约用户,这样才能快速办理。
在建行柜台办了“签约用户”,吴龙又电话催问李经理何时办理贷款,李经理称他的人已经在芜湖步行街边的建行行长楼上办公室,材料快准备好了,5分钟后派人下来接其去行长办公室领款,吴龙等了20分种,未见有人从楼上下来,便预感情况有些不妙,但也只好边等待边在附近的一家餐馆吃午餐。在吃饭时,李经理突然打电话来说10万元钱已被他取走了,并用小品演员范伟“忽悠”式的口吻说:哈哈,你的钱被我们转了,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