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与《龙筋凤髓判》体现的中国传统法律语言特色
郭成伟
【摘要】唐朝的法律语言,既继承了以往的成果,又有重大的发展,成为古代中国法律语言的集中代表。唐朝张鷟撰写的《龙筋凤髓判》是唐代编例最具代表性的范本,其法律语言的运用,达到了相当高超的水平,成为记述唐朝法律语言的范本,影响了宋元明清各代法律语言的使用。本文采取以小见大、以微见著的方法,把唐朝成文法典和《龙筋凤髓判》这部典型的判例相结合,来总结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法律语言的特色。
【关键词】唐律;龙筋凤髓判;法律语言
【全文】
中国古代社会自夏王朝确立法律制度以来,中国法律制度与法律文化已有四千余年的发展历史,且从未间断。这是东方法律文化发展中的独特景象,也是世界法律文化发展中的独特景象。经过几千年的积累和沉淀,中国法律制度由三代到盛唐,自《永徽律疏》这部封建成文法典制定后,逐渐走向定型,唐律也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中国古代法律语言的载体——各类法律文本及有关文献,经历了从象形文字到大小篆书,以及楷书等撰写阶段的发展,法律语言及其载体充分地反映了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立法和司法的要求,唐朝是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促进了法律和法律语言的发展。唐朝的法律语言,既继承了以往的成果,又有重大的发展,成为古代中国法律语言的集中代表。唐朝张鷟撰写的《龙筋风髓判》是唐代编例最具代表性的范本,其法律语言的运用,达到了相当高超的水平,成为记述唐朝法律语言的范本,影响了宋元明清各代法律语言的使用。本文采取以小见大、以微见著的方法,把唐朝成文法典和《龙筋凤髓判》这部典型的判例相结合,来总结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法律语言的特点,概括起来说,有如下四个方面:第一,语言精炼;第二,用词精确;第三,语言艺术高超;第四,能够全面、完全、客观地反映立法与司法的意境。本文恐有不周之处,以此就教于各位方家。
一、张鷟与《龙筋凤髓判》①
张鷟为盛唐时期享誉国内外的著名法律学家,因他编撰《龙筋凤髓判》,才使唐朝编例得以传世,并为宋元明清各代奉为圭臬;其影响所及,又遍于日本、朝鲜诸国,从而丰富了中华法系的内容。张鷟在封建法制建设上能够取得显著成就,绝非偶然。这与他幼小聪敏好学,长成后勇于任事,并善于研究律学有直接关系。
张鷟,字文成,深州陆泽(今河北省深县)人,幼年“聪警绝伦,书无不览”。唐初贞观年间生人,高宗李治调露初年,即公元680年,考取进士及第。后因“对策尤工”,首选考功员外郎。②据《新唐书·百官志》载:考功员外郎从六品上,为唐朝尚书省吏部考功司副职长官。辅佐正职长官考功郎中,“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掌握外官课考,课考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进等有赏退等有罚。至开元二十四年科举考试移属礼部前,考功员外郎一直成为科举主考官员。由于张鷟博采群书,学识渊博,才思敏捷,一入仕途,便显现出杰出的行政司法方面的才能。以至謇味道称之为“如此生,天下无双矣!”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