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变迁的影响
犯罪学理论认为,每一次社会大变革时期也是犯罪的高发期。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经济结构、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也在加快调整,青少年在这其中面临着更多压力和挑战,如果得不到恰当的满足,就会导致不满和失望,并以反社会的行为爆发出来。
在社会转型时期,乡村流动人口与城市固定户籍人口之间利益冲突加剧,社会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导致青少年心理失衡,产生不公平感和不满意感,引起攻击性和敌意,并且最终导致暴力行为和犯罪。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和不良现象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诱使青少年盲目崇拜金钱,追求享乐,为获不义之财而疯狂作案。
二、延伸审判职能,探究少审工作办案新方法
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决定了少年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少年审判工作要突破成年人审判的窠臼,法官不仅要做到正确定罪量刑,还要将工作向庭前和庭后延伸,庭前做好青少年犯的犯罪原因调查,庭后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并努力完善社会共建的青少年犯罪防控体系,真正将“教育为主、惩罚为主”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到实处。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出以下办案方法:
(一)立足教育,“人性化”办案
1、制定未成年被告人问卷调查表(见附表1),深入透析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
为了做到适当定罪量刑,尽可能地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少审庭积极实行审前人格调查制度,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学习、品行和家庭环境等情况,专门制作了未成年被告人问卷调查表。调查表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本人情况,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脾气、爱好志向等;第二部分是家庭情况, 包括父母的职业、父母婚姻状况、未成年被告人从小与谁共同居住、父母对本人的要求、父母对本人犯错后的态度、父母对本人的疼爱程度以及本人对父母管教的态度和要求等;第三部分是学校教育,包括在校表现、学习兴趣、是否经常上网、学校对本人管理是否严格、本人对学校管理的态度等;第四部分显示了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交往成长情况,包括毕业后的去向、结交人员、结交途径以及对本人影响最大的事件和对社会认识的评价等;最后一部分是对产生涉嫌犯罪的原因的自我评价和对犯罪行为的认识。考虑到未成年被告人大都文化水平不高,语言表达能力不强的现状,我们将各种可能性一一列出,未成年被告人只需要打对号选择即可。该表格式明了、内容详细、涵盖面广,为庭审和帮教提供了翔实可靠的原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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