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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活动中权力冲突问题的思考

   所谓“行动中的法”是动态法学研究的对象;“书本上的法”,则是静态法学的研究对象。一般来说,静态法学研究的是法律规则,动态法学研究的是法律主体的活动。(参见吕世伦、公丕祥主编:《现代理论法学原理》,安徽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72页。 
   章武生等著:《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85-92页。 
   吕世伦文正邦主编:《法哲学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页。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0页。 
   王海明:《伦理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40页。 
   漆多俊:《论权力》,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第20-21页。 
   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43页。 
   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38页。 
   翟小波:《法院体制自主性建构之反思》,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3期,第303页。 
   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25-335页。 
   贺卫方:《法律职业化的方法基础》,《人民法院报》,2002年4月1日。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0-11页。 
   章武生等著:《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范仁善:《试论中国法官的现代司法理念》,载《中国司法评论》第9卷,第18页。 
   丹宁:《法律的未来》,刘庸安、张文镇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9页。 
   郭道晖教授认为,权力趋于多元化与权力走向社会化,是无可否认的现实进程,权力多元化是政治民主的必然要求,权力社会化是权力人民性的进步,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归宿。对此,应当促进国家向社会分权,削弱国家权力的运作范围,逐渐还权于民,并促使国家权力运作的公开化。中国虽经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但总的说来,权力一元化和国家-社会一体化的格局变动不大,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和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威,仍然存在或正在形成中。只有改革一元化的国家权力体制和 “党政不分”、“党权高于一切”的旧传统,才有可能建成现代化的民主法治国家。(见《权力的多元化与社会化》一文,《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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