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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的定位与女性权利的走向

  而如果从经济基础上来做一考察的话,自母系社会崩溃以后,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男性在生产关系中占了主导地位,随之而来的是女性地位的沦丧。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传宗接代的工具了。社会一旦变成男人的社会,那么男女关系的三个层次——婚姻、性、情感,便同时成为男人主宰的领地,女人身处其中,其真实身份便沦落为奴隶和工具了。
  事实上,在传统中国,女性的社会角色,更多的就是被定位于贤妻良母。而这种定位,这种对女性贤妻良母、相夫教子的单方面要求,实际上就是夫妻间的不平等条约,就是男女不平等的反映,就是男女不平等关系的本质体现。
  二、新中国女性权利的革命性转折
  中国妇女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和百余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经受了长期的压迫与屈辱。从本世纪上半叶起,广大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了民族与自身的解放进行了英勇不屈的斗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均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国政府运用法律的、行政的和教育的手段消除对妇女的各种歧视,保护妇女的权益。中国妇女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于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在工农业生产、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中做出重要的贡献,并培养了自身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优良品质。
  就现阶段而言,中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家庭等方面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妇女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半边天”。实现男女平等,最重要的基础是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而在新的社会条件下,中国妇女得以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做出巨大贡献。除此之外,中国妇女不仅拥有了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还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得到充分发展的权利。甚至于,许多女性还积极参地参与许多国际妇女活动。
  但是,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还要受到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因素发展程度的制约;而社会制度的变革和完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也同样要经历一个长期而又漫长的历史过程。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争取男女平等,维护女性权利,仍然是当代中国实现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使命。
  三、中国女性权利的宪政逻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所提出的新的执政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人顺应当代社会文明发展的历史潮流,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理论的新的继承和发展。胡锦涛书记强调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1]这不仅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内涵的诠释,更是充分地体现出了“以人为本”、“民主法治”这一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总而言之,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人权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而和谐问题的本质就是人权问题,就是关于人的权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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