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的背后
王圭宇
【全文】
一
时至今日,人们似乎已经达成了这样一种共识:法治应当成为当代中国的理性追求。于是乎,一时间法治节目(频道)、法治报刊、法治教育等五花八门的行当便铺天盖地而至。为什么呢?美其名曰:“普法”。在他们,甚至作为全体的“我们”似乎都来认为只有大力普法才能增强人们对于法律的的信仰;也只有如此,当治才能得到人们的认可从而确立起来。不过,我要问的是:借助宣传教育、大众传媒和影视节目的途径来达到增强并确立人们对法治(律)信仰伯目的“普法”究竟有什么意义?我想,是具有符号意义的。因为作为权力之象征符号的法律,通过暴力手段确立其权威地位,那已经是古人或傻帽儿干的事儿了;作为“文明人”的我们怎么能够故伎重演呢?文明社会的一切都应当是文明的,于是我们更愿意通过一种形式或者符号来确立法律的仪式化的权威,要让大众知道普法是重要的,要像那么回事儿!恐怕这就算是普法的意义吧。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那就是:普法的结果究竟有没有或者在多在程度上产生了实际的、预期的效果呢?我想,这并不重要或者意义不大。因为上面我说过,普法本身就是普法的意义,普法仅具有符号意义。这话听起来似乎很别扭,不过我可以借用一句谚语来打个比方。首先,我必须要明确一点的是:我忘记了它的出处不知在哪本书上说过的),但绝非“师出无名”的杜撰。这是一则法国谚语,叫做“教鱼游泳”。在他们看来,虽然鱼是生来就会游泳的,但是他们觉得教过的鱼和未教过的鱼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这倒不是因为教过的鱼在水里摆动尾巴的姿态或“泳姿”看起来有差别,那其实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他们由此感觉到了某些进步:一是有些鱼接受过科学的教导,二是更令人宽慰或者激动人心的是还有一些鱼即将学习如何游泳。
循着他们的思路走下去,以此我们来审视我们的普法并追问其意义。我们发现,他们的看法是对的或者说我们认为他们的看法是对的并在渐渐向他们靠拢。因为他们的谚语(其实就是他们普遍的看法)正确地揭示了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普法用其意义。理解并承认了这一点儿,我们也“应该”感觉到某些进步:一是,有些人接受过法治的教育;二是,更令人宽慰或者激动人心的是还将一批人接受法治的教育。
既然如此,我们还求什么呢?对于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来说,一次宏大的运动不仅没有“倒退”,反而让我们感觉出了“某些进步”,相比较而言,我们可是嫌大了。或许,事实原本就是这样。于是,我们也就可以理解,时下的党员保持先进性活动与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活动其实也就是在“教鱼游泳”,问题的关键在于:不是你是否很“先进”,而是你应该很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