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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建设三题——以人民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视角

  (一)当前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全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国家的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渐提升,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实践,全社会正在逐步形成崇尚法治、努力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违法犯罪行为依然比较严重,青少年犯罪令人担忧,社会治安状况不容乐观;信官不信法、信访不信法、靠法律不如靠关系、权大于法的观念依然存在;司法公信力下降,判决不履行的现象普遍存在。
  这些现实问题不禁令人反思,为什么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现在仍然有如此之多的与依法治国格格不入的现象?法治文化建设究竟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去做?问题不难发现,当今中国在法治化进程中,从政府到百姓缺少的不再是法律知识,而恰恰是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自觉性,是对于法律的信仰。法治工具论的思想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守法并没有成为人们的自觉,而是作为实现自己利益,甚至是非法利益的工具。导致的一个后果是,一旦遵守法律危害到自身切身利益时,就毅然抛弃法律于不顾。总之,法律的权威和遵守法律的意识依然没有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当前,我们的法治文化体系里缺少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法律信仰。
  (二)法制宣传内容的适时转变
  全国性的普法活动开展已有二十余年,通过这多年的努力,法制宣传和普法活动取得了成效。然而这种法律宣传已经不再适应当前法治文化建设的需要。针对当前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缺陷,笔者认为,法制宣传的重点应从普及法律知识完成向培育国民法律信仰的转变。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强调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准确定位,是法治文化建设的纲要,今后的法制宣传工作应紧密围绕这一目标而展开。按照“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 ,人民法院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开展法制宣传,不应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要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重在宣传法治精神、现代司法理念和当前的司法制度,以证据规则、诉讼程序等为重点普及诉讼法律知识制度。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宣传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逐渐培育国民法律信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崇尚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普遍遵行。使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每个公民的内心信念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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