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硕士学位。一种由大学授予的学位,其获得者必须是指那些接受了继续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其学制为二至三年(在学士学位教育的基础上)。
(6)博士学位。一种只能由大学才能授予的、层次最高的学历学位;其主要特色在于其较硕士学位的层次要高,其学制为三到四年,其获得方式为学习或作研究。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侦查教育已经形成了以部属与省属警察院校为教育主体的,以大学(含专科、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也有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学历教育体系。
2、侦查学历教育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学习者接受教育期限、提供教育的主体、学习的后果等方面。
(1)侦查学历教育模式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学历教育的期限较长。学历教育的学制通常需要几年时间,如专科学历教育三年、本科学历教育四年,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都是三年。
(2)特征之二,是提供学历教育的主体通常为那些被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的院校或科研机构。我国侦查学历教育就属于我国的国民教育序列,各类部属与省属公安警察院校是开展侦查学历教育的主体学历;另外,在一些地方政法院校中的刑事司法学院、公安学院也提供本科层次的侦查学历教育。
(3)特征之三,是学习者在通过接受教育后能够获得某种学历(学位)。学习者在接受侦查学历教育之后,通常能够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侦查业务培训模式
(一)侦查业务培训模式的概念
侦查业务培训模式,也叫警察培训模式,即以培养在职侦查人员业务能力的侦查教育模式。侦查业务培训,是一种获取侦查工作所必需的技能与知识的过程,接受侦查业务培训的人不能获得某种学历或学位证书,但是却可能获得(也可能不能获得)某种形式的证明书。在侦查实践中,侦查业务培训主要有针对初任刑事警察的业务培训、为解决侦查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而举办的专门业务培训,以及以培训高级侦查官员的业务培训等。
侦查业务培训模式的特征。存在侦查业务培训模式的国家或地区的范围也相当广泛。
(二)侦查业务培训模式的种类与特征
1、侦查业务培训的种类
(1)基础培训(Basic training),是指那种为才进入侦查机构的人所提供的入门级培训。该培训内容主要是传授给培训者以基础的侦查知识和侦查操作技能,如某些地区的公安机关所举办的刑事警察资格培训班。
(2)特种培训(Specialized training),主要是针对不同侦查业务或侦查工作岗位(经济犯罪侦查、现场勘查、毒品案件侦查、人质谈判、警犬训练与使用等)的特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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