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进行“知识引导”,是必要的,但远未充分。学习(也包括学术)的精髓是思辨、是质疑。既有知识的接收或接受,在打破了知识的垄断和独占的局面之后,已经变得轻而易举、唾手可得。博闻强记、饱学诗书之人虽还可称为“知识分子”(或直呼“知道分子”),但已经不再是时代的弄潮儿了。这样的学人(包括所谓的“学者”)应该落伍了。
提供学术自由的环境和保障,绝对不是学校可以完成的。在这一点上,学校连“独善其身”都是做不到的。法学专业还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来模拟司法实践,但遗憾的是,学校无法通过“模拟社会”来模拟现实。学校就是真的现实的一部分,如果硬要自我陶醉,那么提供的也只能是“虚拟自由”或“假象自由”。学术自由是学术的生命,但现实是不允许的。并非哪个人(或哪些人)一定要扼杀学术自由,而是我们的生存环境、生产生活方式与产生学术自由的制度环境——不匹配。
对一种思想、言论最好的待遇就是:被倾听、被接受。最差的待遇就是:不被倾听、不被接受。当然,这仅是就他人的反应而言,并不必然代表该思想、该言论的真实价值(例如相对论,我既听不懂,也就根本无法做出是否接受的结论)。世人是通过眼睛(睁开代表接受,闭合代表拒绝)来投票的,任何干涉都是多余的。即使思想、言论荒谬、怪诞、没有达到“言之成理”,也不是可以干涉的理由。
思想自由,是人类自由的最高境界。
同理,“只认真理,不认强权,不认关系”仅仅成为大学里面的共同观念,只能是虚假的或无效的。学校是不能独立于社会而自成体系的。特别是不能自定社会规则的。在社会科学领域,客观现实永远是学习的真正对象,不能用价值、观念来替代。很多学生会抱怨:学无所用。学校、课堂、书本与现实——完全是两码事儿。这就是将现实与理想混同替代的明证。一定要让学生知道:现实是什么。
象牙塔里,可能干净进而纯净吗?休想。学校要营造的是学习、学术特有的氛围(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学校应该保持某种程度的“与世隔绝”),而不是虚拟社会。现实却是:学校就是现实社会的缩影。公立高校已经与所有的公立机构——毫无二致了,它们遵循的是同一套游戏规则。
中国没有大学,只有设有教室(也可称为“训示堂”)的衙门。只有视顾客(付费学习的学生)为上帝的商铺,想上(学)就上(学)吧。
行为怪异(例如该文所列举的:夜猫子、霸占厕所等),还不是真的怪异(毕竟都是为了学习),思维怪异(新奇的思维方法或思维内容),那才可能产生真正的——怪才,乃至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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