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有法精神或者信念的人才是道德“真人”,才是一个真正的自我负责的“法人”。
法人的实质就是真人,所以,我们认为,“法人”应该是四维法学的第二个重要的基本概念。
(3)真人与法人关系
真人不是神人、不是完人、不是圣人,不过是一个凡人、一个自然人、一个道德人、一个自由人罢了。没有真人,就没有真道德的体现者,也就没有法理可言。只有真人才会发现适用那合法的法律,才会有普遍和自觉守法的法人。所以,真人一定是法人。
真人就是得道者、知道者,其行为现实的表现就是有德者,对他人来说此人就是应该有德的人,他一定是合法的、自由的法人。换句话说,这种法人才是真正的法的主体,也才是法思想的创生者,才能是自觉遵守律法的自由人。所以,法人应该是真人。
总之,一句话,真人和法人都是“四维人”,它们可以分别存在于其不同的层面,二者的基本关系就是:真人应该、也一定是法人,法人应该、却不一定是真人。
4、四维法与四维法学
(1)四维法
我们都知道,法是一个具有层次性的概念。通常而言,当一个社会还只有主观法,或者还只有客观法时,它所具有的法概念实质上还只是处于形式法阶段(自然法或者实证法);当一个社会的法发展到主-客观法的对立统一阶段时,它所具有的法概念就走到了辨证矛盾法的所谓本质阶段;当一个社会发展到能够无视主-客观法状态时,它所具有的法概念就达到了非矛盾的现象法所谓实质阶段;当一个社会的主-客观法达到完全同一境界时,它所具有的法概念就走到了无矛盾的道法所谓的真质阶段。所以,无论是形式法、本质法,还是实质法和真质法等各种法思想体系中都有自己关于法的概念不同性质的认识或者知道。我们一般可以认为,前者是后者发展的基础形式,后者是法的理念继续发展打到高级的四维法视阈阶段的思想。显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四维法包括现象法和道法,四维法是一种关于实质(真质)的同一性的场在法。
那么,到底什么是四维法呢?在《四维法学论纲》著作中,我们曾经提出了四维法的初步定义,即:在四维法治观中,四维法就是指,在四维世界的四维人对法的信仰、天道人心、人权三维法的基本要素与实在法律制度一维要素的整体场在关系的综合;或者是实在法律制度三维与法的信念一维要素整体场在关系,即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与法(实质)真质理念的四维整体场在关系的综合,这两个方面内容共同构成的法的精神和制度统一的场在系统。可见,四维法的内涵丰富,实质简单,一句话,四维法就是一切关于法关系场在内容的科学表达形式的总称。
通过四维法的定义,我们可以进一步发现四维法的一些基本特征:1)四维法是和谐法。四维法理念要求在司法诉讼过程中法官应该以追求调节、息讼、和解的法精神为最高司法境界。尤其是四维法的道法思想更加重视法社会人的自觉守法,体现法与天道人心相通,它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一切争执实质上都具有相对性,任何事件本身都没有绝对的现实合理性,也许对方是由于无知和过失而发生错误,再说每个个人的自身条件可能也差距很大,如文化、经济、地位等方面的差异,而且,即使杀人和其他犯罪尚要宽容,况且一般违法行为呢?所以,法律固然享有很大权威,甚至在法制国家可以成为最高的现实权威,但它仍然不主张任何法人去积极诉讼,一争输赢。它不主张有理者必去欺负无理者,不主张守法者必须压迫违法者,不主张强者用法律去控制失去法律保护的弱者,而是特别重视司法机关的调节功能,追求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以息讼、和解、仁爱、互助为最佳选择。这正是中国古人所谓的“得理且饶人”的传统法理念的法治精神的现代化。通过这个理念人们应该还可以看出中国人是真正爱好和平、崇尚和谐、尊重人性的最伟大的文明民族之一。2)四维法是普世法。四维法通过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社会法治化、思想自由化、国家法制化,最终是以世界法律制度的科学化、统一化、规范化、独立化来保障实现国家安定、世界和平,社会和谐,人人幸福的最终目标之促进。这说明四维法是法的真理表达形式。所以,我们认为,四维法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根本上来说就不可能只是关于某个国家(一切主权者)的特殊法(律),而只能是关于世界的普通法(律),具有普变性,属于真正意义上普世法。3)四维法是法人法。四维世界观认为人的精神有意识、无意识、非意识(超越性、反存在)三维,这种人与人,人与万物齐一,人的身体是自然的全息(这是经验科学的假说),人是自然的化身,人的精神也来自自然,人的身心皆是自然。所以,四维世界的四维法的最基本的理念就是一切自然无为的法人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的大公正的社会中,才能达到人的真正自由、自主、独立、解放。四维法的主体就是这种意义上的法人(非绝对国家化的人,真正意义上的自然人、社会人,属于全社会之公民)。也就是说,四维法的主体是法人(人类社会公民),这是四维法的根本特征。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四维世界的社会中谁都不是这个世界的绝对主人,它要求在社会大道上人人有均等的机会自由享受人类精神的光照,每个人都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只有是自己主人的人,才是法的真正主体。这样的人既是世界的公民,也是任何一个主权区域范围之内的合法公民。4)四维法是天道法。四维法特别突出强调法人的存在者-存在整体场在系统的无意识或非意识(道识或本质直观)维度。我们认为,无意识的“象”可以代表天道,非意识的自明的、完全确信之情理可以代表人心。这样四维法的体系就是天道-法理
-宪法构成的不成文法律制度,或者人心-法理
-宪法-成文法典系统。前者突出重视执法的灵活性、实践性、艺术性,后者更重视执法的权威性、理论性、科学性。总之,四维法追求艺术性和科学性的统一。在四维法思想中,四维法是追求真、追求美的执法境界,反对绝对对立的善恶标准和合法强制,实质上是一种非善恶的法,是求大道德、真道德,而不是将虚伪的仁义道德的法律化、制度化。关于四维法的这个特征,是大多数人难以直接理解和接受的,但是,真理就是真理。法人、真人似乎是无爱人之心,实质却是对自身和人类有着深沉大爱,因为只有真正爱自己的人,才能做到真正爱他人、爱万物、爱世界。它比儒家爱亲人和基督教爱邻人的思想都更为深刻和伟大吧。5)四维法是实践法。在四维法思想中,要求普遍的社会(国家,或者任何主权者)
宪法至上,立法必须全面,执法(狭义,下同)必须中立,监督极大权威,司法完全独立,任何法人都可以通过法官解释和违宪审查机制,或者通过执法监督机制把实在法律转化于诉讼、执法实践过程中,以求达到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合法化、现实化、谐调化。充分重视执法(广义,下同)过程和执法程序,追求实际公正,不满足于理论上、书面中、口头上的公正,反对特权,要求平等守法,这是四维法对人们的最根本的执法实践要求和普遍的守法理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