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多么沉重的话题呀。读罢此文,请你用从未用过的眼神去重新审视——法律。让我们的民族成为一个崇尚法治的民族,因为法治实在是公民权利的福音,是我们走向富强、民主、文明的必由之路。
1996年春 于首都师范大学家属宿舍
注:
该文成稿后,曾多次投稿于多家媒体,均未被采用。时隔十二载,斗转星移,仍具有现实意义。
时间,可以证明一切。
附件一:
致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的信
左 明
尊敬的曹小奇秘书长:
您好!
我曾经拜读过何止十篇、百篇赞扬、肯定知假买假后双倍索赔的文章,读罢的感想只有一句:不敢苟同。
的确,笼罩在知假买假者头上的光环实在是太美丽了、太夺目了,美丽的有些使人心醉,夺目的有些让人眼花。
与其说知假买假者伪装有术,倒不如说他们的保护色是与生俱来的。其实,他们玩弄的不过就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两个名为裁缝实为骗子的伎俩。能够看见皇帝新装(其实皇帝是赤身裸体)的是忠臣,看不见的是奸臣。而面对这样一个大是大非的试金石,除了那个无忌的孩童一语道破实情之外,还有谁敢说穿在皇帝身上的不是一件世间最华美的衣服呢?
以打假为借口,就注定知假买假者“必胜无疑”。因为有谁敢去跟打假叫板呢?的确,打假本身是无可挑剔的,然而,“打假者”是不是问题太多了呢?
知假买假后双倍索赔是白璧微瑕的问题吗?是主流是好的问题吗?是哪怕有一丝一毫的积极作用的问题吗?
不!知假买假后双倍索赔是从出发点到归宿都于法无据的问题。是败坏中华民族传统的善良淳朴民风的问题。是有辱中国国民世界形象和尊严的问题。是几个法盲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和浅见硬要强加给众多心地善良的人们的问题。是小人贪财、取之无道的问题。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问题。是彻头彻尾黑吃黑、狗咬狗的问题。
大恶(假货)要打,小恶(知假买假后双倍索赔)也不能夸呀。如果有人非要从结果上来说:他们毕竟抑制了假货的蔓延啊。那么,为了抑制人口膨胀是不是可以提倡战争、鼓励战争?
很显然,这是一个应该彻底否定的问题。舍此,别无选择。
如果知假买假者偷偷摸摸的干他们的勾当,我是根本不屑口诛笔伐的。但当前的形势是:由于正义的力量太微弱了,觉醒的人们太缺少了,致使知假买假者大张旗鼓、大行其道,马上就要被不明真相的人们捧到天上去了。谬误重复千遍就可能变为真理。我必须挺身而出,对甚嚣尘上的知假买假者给予毁灭性打击。到目前为止,各界的溢美之词以及知假买假者自己的辩护之词我都可以驳斥得体无完肤,使之哑口无言。并随时准备迎击任何来犯之敌,使之有来无回。
毫无疑问,中消协在维护全国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已经做出并将继续做出自己的贡献。中消协对此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将会在光天化日之下为万众所瞩目,都将不折不扣的记载于共和国的史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