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他,唯利是图而。实在是知假买假者一不留神发现了一座金矿,于是淘金者蜂拥而至。前文已述,双倍索赔对于真正的消费者而言只是损失的补偿,而对于别有用心的“消费者”而言,就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了。我们可以想象,在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一次购买的商品数量会比较少,不妨假设为一件,为了解决纠纷所花费的额外支出恰好等于货款。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者因购买假货所受到的损失刚好弥补。如果如知假买假者那样,购买十件、百件会怎样?很显然,为解决纠纷所花费的额外支出基本没有太大的变化,甚至可以认为是一个恒定值。那么得到的赔偿是多少呢?很明显,几乎是真正消费者的十倍、百倍。这就有点类似于经济学中的规模效益原理,购买越多的假货,将会得到越多的赔偿,从第二件假货开始,以后各件的加倍赔偿就可以认为是白来的。当购买尽可能多的假货时,就连为解决纠纷所花费的额外支出也可以忽略不计了,因此我们可以近似的认为这简直就是一桩利润高达“无穷大”的足以让所有银行家和地产商瞠目结舌的买卖。更让所有精明商人羡慕不已的是:这还是一项连赌博的赢家都自叹弗如的低风险投资。这一点并不难办,只要做好前期准备就可以了。他们的工作流程通常是这样的:先是通过各种渠道满世界去寻找可疑商品,然后先购买一件疑点最大的商品,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确认为假货后,再大量买进,从而确保万无一失。针对这样一桩买卖,风险就是零。当然也有一不小心买到真货的时候,那就只好自认晦气,“吃不了兜着走”了。好在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相对较低。如果说资金短缺的话,这容易解决,尽管去借高利贷好了(尽管不受法律保护)。即便如此,仍有十分可观的利润。在整个的交易过程中,他们所支付的所有“成本”,不过就是高利贷的利息以及他们自己的良心和廉耻。于是乎,我们就看到了一种空前但未必绝后的怪异现象:知假买假者就好像科学家渴求真理一样,强烈的希望经营者去“坑骗”自己,一旦被他人“坑骗”之后,他们便会陶醉于一种极大的满足之中。天哪,他们哪里是一群受虐狂,分明是一群十足的物欲狂。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在一系列的“被骗”之后,他们将一步步走向亿万富翁。如果他们的梦想果真实现的话,那么我敢大胆的预言:在第二个千禧年来临之际,在中国的大地上,将会诞生“世界第八大奇迹”。
目前,全国的打假浪潮风起云涌,我们正好借此东风,将“无照经营、偷税漏税”的假冒消费者一并列入打假对象之列。与肆无忌惮、笑傲江湖的假货相比,区区几个把矛头直指触犯众怒的假货的知假买假者,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人们不禁心存一丝同情。当我们揭开他们披在身上的羊皮之后,他们便狼形毕露。我们绝不需要这种抛弃法律和道义的以恶制恶。
人们的眼睛已经擦得雪亮,知假买假者之心,路人皆知。再大张旗鼓地干下去肯定是死路一条,那么转入地下,偷偷摸摸挣点外快如何?每次少买点,无论谁问起,上刑也不说知假买假,打死也不承认替天行道,一口咬定是生活消费,这回总行了吧?那也得留神,一不小心就会露馅。这不整个一贼吗?话又说回来了,就是社会再进步,也难免有几只老鼠偷吃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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