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律调控手段的不力是导致农民工犯罪的法制原因
目前,应付社会犯罪的专门机构普遍力量不足,经费不充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法律调控机构控制的松懈和能力的不足自然为铤而走险的农民工犯罪提供了冒险一试的环境。另外,我们的执法工作者在处理农民违法犯罪行为时的简单做法和歧视的态度,要么减少了农民工求助公共部门的欲望,要么增加了农民工对公共部门乃至社会的不信任感甚至敌视情绪。这些都为农民工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埋设了伏笔。
(四)劳动保障机制不健全成为引发农民工犯罪的直接原因
由于盲目流动,农民工就业形式严峻,通常情况下劳动力市场资方或工头占有优势,处于“买方市场”状态。资方或工头往往利用有利地位无故拖欠、苛扣农民工工资,甚至根本不予兑现,再加上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和相应救济手段很不完善,恶化了农民工的生存条件,在农民工基本生计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很容易诱发犯罪。
(五)文化生活单调成为引发农民工犯罪的重要原因
在城市生活的成本比较高,而农民工的收入普遍较低,加上自己的文化素养缺失,造成农民工文化生活粗陋甚至空白。而随着高校的连续扩招使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不断增加,在农村形成了新的“读书无用论”,使不少农民子弟未读完初中,就走上了进城打工的道路。这部分人本身文化素质低,又未经受过社会风浪,法制观念淡薄,精神空虚,头脑简单,抵抗困境能力差,进入城里打工后,这些人很难找到技术性工种,往往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工作,劳动强度普遍较大,休闲时间很少,基本上没什么业余文化生活,很少通过报纸或电视接受法制教育。即使有一点空闲,也通过打牌赌博、看黄色录象或书刊等方式来打发时间。腐朽没落的文化思想趁虚而入,他们禁不住诱惑,学习影视剧中的抢劫、盗窃、伤害等犯罪,闯入法律的禁区。
四、解决和遏制农民工犯罪问题的方法
(一)从思想政治方面解决农民工犯罪问题
农民工思想政治工作要针对农民工特点才会取得好的成效。青年人接受新知识、新思想、新事物快,农民工有由乡下人变为城里人的强烈愿望,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提高自身素养,学会适应城市文明。帮助农民工尽快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是顺应城市化规律的需要。解决农民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靠用人单位、居住社区、民工输出地、民工组织、大众传媒等途径和全社会来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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