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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真相比判决更重要!

  就在这时,警方在重新调查之后,也得出相同的结论。随后,威廉通过各大传媒向公众说明了事情的真相,并诚恳地向杰森的父母道歉。
  渐渐地,人们开始敬重这个伟大的父亲。然而还有人不明白,作为一个父亲,为何要处心和虑地击碎戴在儿子头上的荣誉光环呢?
  对此,威廉只是浅笑着回应道:“我的初衷就是不让杰森蒙受冤屈,不让凯文良心不安”,是为了“让两个‘天使’的灵魂,永远保持着纯洁和美丽……”。
  这是刊登在2008年第16期《读者》上的一篇文章的片段。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对威廉实事求是地公开真相的行为产生由衷的敬佩,并由此想起了最近同样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杨佳案。
  杨佳是杀人了,对他的死刑似乎也无悬念,因为他确实滥杀了许多无辜的警察。然而,杨佳为什么要这样“穷凶极恶”地杀人?他不愿意背负一辈子的“委屈”是什么?上海警方为什么千里迢迢两次上北京找杨佳协商,并愿意赔偿1500元钱?杨佳的妈妈又到那里去了?既然连神通广大的“狗仔队”都找不到杨佳的妈妈,上海的谢有明律师为什么就那样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她?这些真象为什么不可以让老百姓知道呢?再者,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那么,上海警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对杨佳做出精神病司法鉴定是否合法?谢律师作为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反过来为杀害闸北区公安分局警察的“凶手”提供法律服务是否合适?在此之前,杨佳也许根本就没听说过谢律师,那么,是谁介绍或指定谢律师为杨佳提供法律的?正如北京的刘晓源律师在致谢律师的公开信中所说的那样“媒体报道说,您做了二十多年的刑事辩护,我想,您平时与闸北公安分局打交道的机会肯定很多,不然,杨佳提出要会见律师时,警方也不会想到您,您以后如何面对自己的老‘熟人’呢?”
  看到网上那么多律师和学者以及网友对上海司法机关提出质疑,我真的很为他们着急,我真的不知道这里面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不可以公开真相。
  我以为,杨佳案中的上海警方最坏的行为也只不过是真的打了杨佳,甚至真的象郏啸寅在网上发贴所说的那样,把杨佳的生殖器打坏了。但这并不能成为杨佳滥杀无辜的理由。况且,古今中外,哪儿的警察不打人?尽管我们的法律不允许警察打人,但警察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有时“把不住火”打人是众所周知的事,不然网上也就不会有“你不是警察,你为什么打人”的经典句子流传了。
  事实上,由于在警察询问杨佳自行车来历的时候,杨佳自恃是北京来的,在态度上肯定是有点儿“横”,尽管从法律上他对警察“横”一点也不是什么过错,但他毕竟让查办他的警察很没面子,从这个情况上看,杨佳被带到警察局,吃上一顿老拳也不足为奇。如果把这个真相公开出来,老百姓虽然不会支持警察打人的做法,但也会给予适当的理解的。这样一来,打人的警察该受什么处分就受什么处分,杨佳该判死刑判死刑(如果通过正当合法的鉴定,他真的没什么精神病的话),老百姓还会有什么怨言?这样一来,那些被杨佳滥杀的警察们也就不会因为老百姓不明真相而失去人们的同情和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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