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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转播权的法律问题

  资料来源: IOC, 2006 Marketing Fact File, http://multimedia.olympic.org/pdf/en_report_344.pdf, 2007/10/11, at page 46 and 52. 
  从2010年开始,国际奥委会将不再以固定比例保证奥组委的分成。做出这个改变的原因在于,电视转播费用这几年有了巨大增长,远远超过支持奥组委筹办奥运会的需要。这样就没有必要按照原先49%的固定比例,把大量的转播费用投入到主办国去建设体育场馆。取消固定分成比例之后,就能够提供更多的资金,去帮助各国奥委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去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在各地的发展。而取消固定分成比例的风险在于,这将带来一系列的协商与谈判,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参见李关云:“奥运转播:摇摆的未来”,http://finance.sina.com.cn/Olympic2008/ayzs/20070717/15293793395.shtml,2007/8/6。 
  早在1996年,美国NBC就出价35.5亿美元,打包购买了2000年~2008年的奥运会美国电视转播权,其中,2000年悉尼奥运会电视转播权7.05亿美元,2002年盐湖城5.45亿美元,2004年雅典7.93亿美元,2006年都灵6.13亿美元,2008年北京8.94亿美元。参见王永强:“2008的转播暗战”,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70615/22081478563.shtml,2007/11/23访问。 
  中新网:“美国NBC赢得2010冬季和2012年夏奥会转播权”,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21/105/200306/07/154201.html,2007/10/12。 
  张伟、田雨普:“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面临的挑战与对策”,载《体育文化导刊》,2007年第7期,第38页。 
  BOB介绍,http://www.bob2008.com/about_cn.html,2007/10/11。 
  以NBC为例,其是国际奥委会最大的电视转播合作者,为了得到2000~2008年奥运会在北美的独家转播权,NBC一次性支付给奥委会35.5亿美元,而全球其他地区付出的全部转播费只有16亿美元,还不到NBC一家付出的一半。NBC是奥运会转播权的最大买家,在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协议中规定:国际奥委会同意与NBC协商并促使组委会与NBC协商竞赛日程的时间安排,尽最大努力将美国观众关心的赛事安排在NBC最高收视率的时段内。参见人民网特别策划:“北京奥运,美国时间?”,http://sports.people.com.cn/GB/31928/58095/58098/4970385.html,2007/10/12。 
  麦克尔•;佩恩著:《奥林匹克大逆转》,郭先春译,学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37页。 
  张立等:“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研究”,载《体育科学》,1999年的6期,第7页。 
  张立等:“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研究”,载《体育科学》,1999年的6期,第7-8页。 
  Franç;ois Vouilloz, Sport and Copyright, Olympic Review, April-May, 1996, Vol. XXV, No. 8, at 60. 
  Mary Still, Kate Jordan and Toby Ryston-Pratt: TV Rights Related to Major Sports Events: The Example of the Olympic Games, Int’l Sports L. J., 2003(1), at 18-19. 
  奥组委:“奥运报道上赞助商不享有排他性权利”,载新浪财经,http://finance.sina.com.cn/Olympic2008/news/20070806/12443854904.shtml,2007/10/31访问。 
  Mary Still, Kate Jordan and Toby Ryston-Pratt: TV Rights Related to Major Sports Events: The Example of the Olympic Games, Int’l Sports L. J., 2003(1), at 20. 
  《奥林匹克宪章》(2004)第41条附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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