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民主的真实面目
赵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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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世界民主化已经成为一个潮流。但是,在西方成熟的民主社会里,人们却普遍感到民主体制的危机。在北欧的一些国家,一个常见的汽车后档粘贴写道:“对美国人好些……否则他们会把民主送到你的国家来。” 虽然这一粘贴表达了欧洲百姓对美国入侵伊拉克的不满,但是他们对民主的失望也跃然纸上。在西方国家里,学术著作诸如《挽救民主》(Saving Democracy)和《理性选民的迷思》(The Myth of the Rational Voter) 等等不断涌现。西方成熟民主社会中所存在的这些思潮和实证研究并不等于民主体制在西方社会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危机,但却体现了西方民主的弱点和西方相当一部分人对此的不满。如何在向民主国家转型过程中避免民主体制的弱点和发扬其优越性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民主体制的生命力及弱点所在,并在此基础上达到制度创新。
民主体制为一个国家的内外政策提供合法性
现代民主最为主要的意义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现代民主下,各路政治精英在程序化的权力争夺下达成了权力制衡,从而限制了国家的权力。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尤其重要。在传统国家中“天高皇帝远”,国家对普通百姓的直接控制力十分有限,地方社会的秩序主要是通过地方精英主导下的自治管理而达成,国家的政体形式与一般百姓的生活之间没有很紧密的关系。但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大多数国家都建立和强化了科层制度,并大大提高了通讯、交通和管理能力。这些都导致了传统社会中贵族和地方精英权力的衰弱和政府对百姓直接控制能力的大大增强。面对这一日益膨胀起来的利维坦(国家),怎么制约国家权力就成了一个主要问题。相应,麦迪逊所言的“让野心制约野心”的民主政府就成了限制国家权力的一个选择。
第二,民主最为有效地解决了现代国家的合法性问题。一个国家统治的合法性可以基于价值观/情感、绩效以及竞争性选举三个方面。国家的合法性可以建立在意识形态或宗教的基础上,也可以建立在最高统治者的神秘感(如真命天子)或个人魅力上。这些均属于价值观/情感合法性。国家统治的正当性也可以来自于它的绩效。一般来说,现代国家的绩效合法性主要有三个来源:统治者在领导经济发展和提高百姓生活上的表现、作为社会道德表率的表现、以及维护国内安定和防止外族侵略的能力。最后,如果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产生于一定程序下的竞争性选举,这就为国家统治的正当性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