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犯罪的成因和对策
黄玉雪
【全文】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可忽视,不仅身兼多种角色,还承载着家庭的很多责任。女性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群体对社会的影响是长期、深远和巨大的。虽说这是个男女平等的时代,但是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在接受教育、就业、社会层次、收入等方面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及贪图虚荣的性格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女性不能自立、自重,没有找到适当的定位,不能正确把握自己,为满足其膨胀的私欲,不惜将自己的生命、家庭、人格、尊严作赌注,铤而走险走向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
近年来女性犯罪呈上升态势,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怎样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女性犯罪这一课题,已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北安市法院2005年判决生效的139名人犯中,女性为11人,占生效人犯的7.9%,2006年判决生效的131名人犯中,女性为12人,占生效人犯的9.23%,2007年上半年判决生效84名人犯中,女性为9人,占生效的10.71%。(见表一)通过对这些刑事案件中所涉及的女性犯罪的调查,对现代女性犯罪有如下特点 :
表一
1、 犯罪主体多为无业和农民身份 。在调查到的位女性32中,无业和农民身份的各占12人和 8人,两项所占比例为62.5%,这些人员实施的犯罪多与钱财有关,尤以盗窃和诈骗最多。究其原因,此类人员大多无一技之长,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有些甚至无固定住所,而每天所要面临的基本问题就是生计问题,因而实施涉及钱、财的犯罪就成为其谋生的最直接的手段。
2、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在被调查的32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0人,所占比例为62%,其中文盲的3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2人,占38%。从文化程度结构来看,文化水平低下,其法律意识也较为淡漠,容易受物质利益的诱惑和外界因素的干扰走向犯罪,同时由于性格偏激、狭隘,易感情用事,遇事易冲动,自控能力较差,常因琐事处置不当,而采取过激行为,诱发犯罪。
3、年龄以中青年居多,未成年及年长者较少。在本次调中,25-50岁这一年龄段的人占绝大多数,共有28人,占88%,25岁以下的只有2人,50岁以上的2人,各占6%。(见表二)这一年龄段的人员犯罪率高的原因,主要是身为中青年,大多数人员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较大,一些人迫于生计及担负着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等责任,却又不想通过勤劳致富,而是好逸恶劳,通过盗窃、诈骗、贪污等犯罪手段来实现敛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