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黑龙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自今年8月中旬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以来,各方正在等待法院作出宣判。无独有偶,开庭那天,正好是该组织成员阿绵(化名)的18岁生日。14名被告人中,除“老大”冯志希出生于1978年,其他成员均为“80后”。被告人席上,多名“80后”被告人“嬉皮笑脸,很无所谓的样子”,与他们父母的悔泪涟涟以及被害人家属的悲痛难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来自父母的痛和法治的危机⑸
到此,我们已经清醒的发现和认识到,“80后”是源自于文坛,后因为“80后”违法犯罪行为和现象的突出才逐渐成为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或形式(这里的犯罪主体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犯罪学和刑法学概念)。这一特殊主体的特点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行为机制、心理发生机制,加之多元和复杂的社会因素,使得“80后”的违法犯罪呈现出独特的一面。“80后”在社会学、犯罪学、刑事学等方面有着不可预测的研究价值。然而当前的一些个别、分散、不系统、缺乏体系的研究,未能全面的总结当前“80后”违法犯罪的现状,那么我国“80后”违法犯罪现象正处于什么情况呢?
二、我国当前“80后”违法犯罪的现状
“80后”是由中国特色的历史产物,在与改革开放同时出生的“80后”有着自己独特的时代胎记和历史背景。他们独立的个性,开放的视野,易变的情绪,多样的文化价值,新颖的潮流观念等,在很多人看来是独具特色的一代。
然而这是一些现象的堆积,在他们的内心、心理、生理、生活等全方位都存在一个时代的标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来自外界的影响,他们的行为与世格格不入,而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则是近些年来的一个“亮点”。虽然还没有上升到一个“热”的发烫的层面,但是从社会预防和社会成本以及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角度看,是值得我们的反思和分析以及探讨的。
据公安部2005年统计,1987年全国刑事案件的立案数为57万件,到了2005年则达到了464万件。其中未成年人占犯罪总数10%,可以推估,到了2005年前后,全国大约有46万左右的未成年人犯罪。犯罪率的这一增长时期恰恰是“80后”成长的关键时期。此外浙江、北京、山东等地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在近几年办理的暴力、侵财犯罪案中,“80后”涉案人员已占到50%以上。而且“80后”犯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等方面,呈现出极大的相似性,且由单一型、松散型、偶然型向纠合型、紧密型、反复交叉感染等新的特征转化。⑹
“80后”违法犯罪现象作为新兴的犯罪形式,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一个总的趋势就是数量不断的上升,暴力犯罪化,犯罪集团化,犯罪动机多元化、犯罪因素复杂化等,大体现状是已经初见端倪并将进一步的严峻和突出。“犯罪——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阶阶级的最极端方式”,这是马克思的一句经典语录,揭示了犯罪的对抗性和暴力性——社会危害性。【1】犯罪是一个多方位的概念,从犯罪学、刑事学、行为和心理学德等方面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其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却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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