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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当下国内之宪法学教科书

  最后,有两段来自张千帆教授主编法律版《宪法学》序言中的妙语和我在此的戏说相关,小弟不敢独享,拿来和大家分享。
  “在智力要求上,法学不是广义相对论,不是精密的火箭科学,并没有什么特别高深奥秘、难以理解的地方。如果低年级学生有什么地方不适应的话,并不是因为他们理解不了法学理论本身,而更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具备足够的社会阅历,以看清法律问题的社会本质并对它们产生兴趣。能进入法学院的学生天资都很聪明,但目前的毕业生却远没有达到他们所能达到的水准,而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教材本身的水平太低、学校的教学标准和要求太低,以至差不多的学生都可以打发考试并顺利毕业,至少文科学生是这样。”
  “这就和大学以前主要是身体的成长阶段一样,青少年必须获得充足和适当的养分,否则一定会身体发育不全、精神萎靡不振。如果我们不能为学生的思维提供适当的养分,他们到毕业的时候同样会‘营养不良’,但这究竟是谁的责任呢?如果是我们教师的责任,那么我们到时候是否还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毕业生的素质,主张学生不具备理解宪法学的条件呢?我认为我们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实实在在的‘精神食粮’,让学生自己去消化,且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学生是否有能力接受,而是我们自己能不能以深入浅出的方式阐述实实在在的宪法学知识。”
  
【注释】作者简介:王飞,男,1984年生,山东临沂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中国宪政网学术编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助理,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研究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宪政制度与政治哲学、基本权利等。

在此举陈教授的例子在于说明教科书的重要和编写的慎重,当然陈教授主编的那本刑法学教科书(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也是很不错的,最近两三年其著或主编的教科书好像也不少了。
刘莘,王亦白:《行政法的一个“学术”追问——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评介》,来自北大公法网。
经典,是指具有典范性、权威性的、经久不衰的万世之作;经过历史选择出来的“最有价值的”、最能表现本行业的精髓的、最具代表性的、最完美的作品。也许以这个需要经过严格时间考验标准来衡量书籍尤其是当代的教科书可能有点苛刻,不过换个通俗的说法也许比较合适了,“每次读之前,你都要排除杂念静下心来,每次读之后,你都会有新的感受,这就是经典。”见布坎南:《同意的计算》序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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