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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当下国内之宪法学教科书

戏说当下国内之宪法学教科书


王飞


【关键词】宪法;教科书;经典
【全文】
  如果说方法论形成了一个学科的特质,那么教科书则反映了一个学科的成熟度。
  ——题记
  前段时间看了笔名“庞观者”的法律博客里几篇戏说类的评介文章,和其它博友一样小弟也深为其文风所吸引。文章幽默而不失分寸,笔风优美堪比宋词,由此,在下也有了想戏说一番的冲动。无奈该才女已“戏说北大法学教授之张千帆”、 “戏说北大法学教授之徐爱国”,小弟本想戏说一下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可是最近贺教授的东南飞引起学界广泛关注,一时热评四起。据查过去一周法律博客包括头版头条、热点日志、推荐日志等最重要板块在内有关贺先生的文章一天内就有近十篇,可谓是贺先生的“博客周”、“博客日”。小弟才疏学浅,深恐自己在大家面前班门弄斧,当然更怕小文成为鲜花丛中一颗无人知道的小草。前几天去书店闲逛,偶见张千帆教授主编的“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宪法学》出了第二版(理所当然也成了“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心中很是欣喜。由此,心中一直想对当前国内的宪法学教科书进行一下品评的念头便涌上了笔头(准确地说是keyboard),于是乎便有了此文。
  教科书,俗称教材,是一门课程的核心教学材料。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刑法学者陈兴良教授曾说,教科书的写作不仅需要作者的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更需要其研究几十年的经历,把本学科的精髓和基本知识深入浅出的讲于读者。在国外,教科书的写就往往成为学者在自己最后穷其研究一生所书的最高荣誉。所以陈教授说自己从不主编教材,但最终即使学识高深如此、著作等身的他在国内也还是难免入俗,出版了其主编的刑法学教科书。[1]“教科书总是迟来的学术,一般较注重通说与成说,很少能从中见到个性的张扬。原因之一是学术的生命在于不断创新,而教科书总要追求相对稳定,传授有定论的东西。”[2]也许正因为此,教科书的学术性与知识性往往难以兼得,往往有“术”无“学”,或者只有阵旧的学术,很难成为经典[3]。同时,由于其固有的教条特性,一般往往缺乏可读性而难以成为“畅销书”。但凡是原则就必然有例外。古罗马时代,两部法学阶梯先后撰成,杰作不朽,成为流传千古的经典法学教科书。哲人其萎,后世继之。今天,一批才情、睿智兼备的学者追先贤之洪业,写就新一代法学教科书。比如,梁慧星先生的《民法总论》作为建国后国内第一本民法总论方面的教材,以其要言不烦、深浅有度地阐述了民法总论的各种理论、制度与实践而历经四次修订成为国内法学教材中的经典。由于在下的知识兴趣所在,下面就戏说一下当下国内的宪法学教材,品评其中之经典。
  “有许许多多原先住人的旧房子,现在被无情地拆除了。那些瓦砾堆成连绵的小丘,在夕阳下,黑乎乎的像凄凉的坟地。……我不必自作多情。我只需绕道而行。因为在那片凄凉的瓦砾之上,已经听不到生活的呼吸,弥漫在空气里的只是一股发霉的气味。”[4]书籍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据说现在书越印越多,面对无数的书籍,人们已经来不及读,新的旧的,连看一眼封面的时间也没有。于是,有许多书被推倒了,人们终于闻到里面的陈腐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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