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省吸毒劳教人员现状看未来发展趋势
韩力农
【全文】
吸毒,作为一个世界范围内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已经引起各国政府和社会各阶层的高度重视。九十年代以来,我省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项事业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取得了令人注目地发展。与此同时,治安问题特别是毒品犯罪和吸毒也日益突出。因此,正确认识这一时期我省吸毒人员的现状,科学地预测发展趋势是十分必要的。
一、对目前吸毒现状的认识
1、从总体上观察,毒品案件以及吸毒人数呈上升趋势,通过劳动教养的手段进行强制戒毒的人数急剧增加,绝对数增大。近几年来,我省的地方治安状况基本上是稳定的。一九九三年以前,部分城市虽然已经处理过一些涉毒案件,打击了一批不法涉毒分子,但是毒品犯罪特别是吸毒尚未形成气候。九三年以后,随着我省对外开放步伐的日益加快和地方经济的迅猛发展,在对外交流中和人财物的大流通中,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包括毒品犯罪像黄色的瘟疫一般逐渐地渗透近来。吸毒案件首先在南京、无锡等省内中心城市出现,运送、贩卖、购买、吸食毒品的人数逐年递增,毒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涉毒的地区和范围越来越广,表现出毒品地下市场的巨大诱惑力。根据对江苏省劳教戒毒所的统计调查表明,一九九三年我省因重复吸毒被收容劳动教养实行强制戒毒的人数只占该所劳教人员总数的0.339%;一九九四年略有下降在0.153%;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六年分别提高到4.568%、4.989%;一九九七年开始猛增到29.7%。这短短的五年中,我省地方治安立案状况并没有出现较大的波动,可见毒品案件一旦出现,增幅较大,显示出在地方治安问题中所占的比重,大有屡禁不止、屡打不止、屡戒不止、屡惩不止的强劲势头。
2、从吸毒和初次接触毒品的年龄段分析,仍然是以青少年为主体,并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如果按照年收容吸毒劳教人员的绝对数来划分,前五年中我省的吸毒人员可以自然地划分出三个阶梯:第一个阶梯是从一九九三年到一九九四年;第二个阶梯是从一九九五年到一九九六年;第三个阶梯是从一九九七年至今。这三个自然形成的阶梯中,吸毒人员收容时的平均年龄分别为30.14岁、26.12岁和23岁,而他们实际接触毒品的时间还可以往前推移1——8年,18岁以下首次接触毒品的占到20%。女子劳教队曾有一名吸毒人员,14岁南下广州的时候,在她人的诱惑下“品尝”到毒品的滋味。劳教人员杨某,生于一九七九年二月,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三日,伙同谢某(女性、18岁)、张某(女性、17岁)在谢某的暂住处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因为谢某曾经多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并处以罚款,故处以劳动教养二年。这中低龄化的趋势,潜在地表现出毒品在我省青少年中的诱惑力和危害程度,任其发展极其有可能使毒品市场扩大到学校、工厂、商店和家庭,侵蚀和毒害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