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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青少年犯罪动机成因

  2.学校因素
  如果说家庭是青少年心灵成长的土壤,那么,学校就是他们心灵成长所需的营养,是塑造其美好心灵的生态场。从青少年的年龄范围来看,14~25岁的人群主要就是中学到大学这个学习阶段,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生态,必将对孩子心灵后天的成长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但如果教育方法不当,也可能使学生染上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我国的教育环境和局部的教育生态状况,从目前来看,还有诸多弊端,“云南马加爵事件”充分暴露了我们现代教育存在不足。
  (1)教育思想不够正。由于升学的压力,使得号召多年的“素质教育”变成完全的形式主义,应试教育依然占据学校教育的主流。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甚至为保少数“尖子生”而将差生拒之门外,差生遭受歧视,导致学生厌学、逃学,甚至流入社会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显著特征“低龄化”,原因就是大部分青少年中学毕业后,升学不能,又不愿进入职业技术教育,只好走向社会,不分是非“随波而混”。
  (2)学校监管不力。一些学校管理不善,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校风不正,甚至产生违法犯罪团体,以致挽救莫及。
  (3)教师职业道德滑坡。市场化,为将教师的智力财富变成现实的物质利益搭上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但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少数教师忘记了为人师表的宗旨,利欲薰心,违规收费、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家长索要财物,学生不能满足其欲望时则遭受百般歧视,造成部分学生产生对抗心理,违规作对,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4)教育方式不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和性知识的教育,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然而,从现实来看却不容乐观,95%以上的基础教育在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即使少数学校有,也只是做个样子,完全放在“副科边缘”的位置。另外,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动不动就施用体罚和变相体罚手段,轻则讽刺挖苦、罚做作业、状告家长,重则谩骂殴打、处予罚款、赶出学校,致使学生畏惧,最后干脆逃学,流入社会参加不健康的活动,或者违法犯罪。
  3.社会因素
  社会的影响在青少年成长中也担任着一个重要的角色,我们常说社会是一个大染缸在一定层面上不无道理,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种西方腐化的“舶来品”蜂涌而入,加上我国体制转型和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社会环境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恶化。而社会是与家庭和学校紧密联系的一环,其环境的好坏对青少年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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