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据对涉诉涉法上访高位运行现状及原因的分析,要从根本上解决涉法涉诉的问题,就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实行综合治理。
(一)要从源头上治理。要切实做好涉法涉诉的息访息诉工作,根本的一点就在于各级执法部门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素质,提高结案效率。一是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从根本上提高全体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二是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公正与效率”,提高办案质量。要加强对司法流程的管理,用科学高效的管理和严密完善的制度,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三是各级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同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让司法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的、舆论的、群众的监督。全面落实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务公开,使监督制约机制渗透于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的全过程。四是严厉惩处司法腐败,严格执行错案追究制度。对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违法乱纪办案的行为必须曝光并依纪依规处理到位,从组织形式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基础。五是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在有可能通过各种调解做好工作的,最好不走司法程序,防止和减少出现新的涉法涉诉行为。实践证明,调解是减少涉法诉求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要从制度上规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申诉信访工作机制,是阻止上访老户的形成和不断减少上访老户的关键。这种工作机制,必须体现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工作的法律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法院要坚持建章立制,以法管访。建立督查制度,对需转办的信访案件,尤其是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督察制度的要求“一督到底”。对超出时限要求的,使用《信访督察单》由院领导实施督察。设立信访档案制度,接待信访人员首先做好接待笔录,将信访人员提出或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确保件件落到实处,使信访人员的正当要求得到满足或经妥善处理的,装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结,一案一卷,归档保管。建立回访制度,接访人员坚持按时到信访人家中或其单位进行回访。出现问题或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就地解决,达到良好效果,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重信重访的现象。建立接访服务承诺制度,向来访人员公开做出六项承诺;公开接访程序、接待人员守则,接受来访人员监督。
(三)要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强化法律至上理念。要对上访人员有组织地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引导他们以合法的方式,通过合法的途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诉求,或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提高上访人自身素质,降低和减少非正常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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