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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北大法学教授徐爱国

戏说北大法学教授徐爱国


庞观者


【全文】
  爱国,这样一个毫无个性的名字却被一个极有个性的人所拥有,真是名如其人的反语!见过爱国的人,谁又能说忘就忘呢?
  与其他的教授相比,爱国看起来更像一个抽象派艺术的流浪画家或者某个摇滚组合的主唱歌手,由于与洛克、孟德斯鸠、霍姆斯等人神交已久,他的容颜沾染了几分异国的风情:轮廓分明,双眼微凹,鼻梁挺拔,唇微厚,有着敢于与朱苏力比体重的排骨身段和一个可以与福柯相媲美的漂亮光头,他衣着时尚,与潮流同步,加上一颗永不服老的心,43岁的徐爱国教授看起来总是那么年轻俊逸,酷劲十足。其实,过瘦的身板和毫无发型的光头并不是他的本意,当他的著作一本接着一本问世的时候,当他学术成果日渐丰硕的时候,当他的粉丝越来越多涌向他的时候,自称“兄弟也曾经丰满过”的爱国体质欠佳,衣带渐宽,满头青丝也义无反顾的离他而去了。虽然爱国的情形谈不上“可恨你倾国倾城貌”,但“可怜你多愁多病身”确是事实。
  凡是接触过爱国的人,全得承认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虽然身为北大教授,但是他不拘一格与人交谈,知识渊博,言谈幽默,无论是街边看管自行车的还是开着宝马的,无论是目不识丁的还是才高八斗的,无论是容颜丑陋的还是貌美如花的,爱国一律遵循“人人平等”的现代法治精神予以相同礼遇。他态度诚恳,语调温和,话题宽泛,无拘无束,太阳底下一切新鲜的或者不新鲜的事物皆可交流。谈人生,他见解深刻;谈情感,他别有高论;谈八卦新闻,他奉陪到底。谈话过程中,他时时会笑,不是温文尔雅的学者式的微笑,而是响亮纯粹发出声音的大笑,笑声很有感染力,什么时候听起来都让人感到发自肺腑而不是客套敷衍。爱国是最佳意义上的民主人士,没有沾染一点点无论是基于社会地位或是知识水平的势力习气。
  如果就此以为认识了爱国,那就未免有些肤浅了,丰富的爱国还有其深刻的一面。
  在喧闹的人群中仿佛游刃有余的爱国实际上是一个喜欢孤独并且能够耐得住寂寞的人。他的专业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众所周知,这是一门吃力不讨好的专业,与其他专业人丁兴旺相比,全国从事该领域研究的学者人口明显稀少。但是爱国的冷板凳一坐就是十几年,虽然近年来也在向其他新的领域寻求一些解脱,但是他承认自己无法摆脱西方法哲学的魔力,无限眷顾这个“美丽的陷阱”,不过,爱国的专注与投入并非毫无回报,对于他本人,爱国已经在“破解法学之谜”后多了一份笑傲江湖的超脱与淡定;对于学生,在课堂,研习由他主编的已经第九次印刷的《西方法律思想史》;对于读者,在枕边,我们睡前听他讲《名案中的法律智慧》,他以春雨潜入夜的方式无声无息滋润和影响着我们。
  爱国崇尚趣味主义,就像有人说董桥的散文写作已经进入孩童玩泥巴的自然无痕的最高境界。爱国希望把学术能够讲到“好玩”的地步,拆除学术与普通人、日常生活之间的栅栏,这在爱国的课堂有所体现。他完全是遵循独立,自由、开放的教学风格,重视与学生的互动和交流,对习以为常的现象进行反思,有时让人有意外之惊或之喜。比如本来是谈中国法理学如何完善的问题,一番论证之后,他的结论是中国尚无法理学。请他谈谈对某位著名法学家的看法,他会在认真分析之后,说这个人实际上是个法盲。这让人联想起历史上有位名人讲座,题目是“人生与文学的关系”,讲到最后的结论很尴尬:人生和文学没有关系。由此可见,比起“授人以鱼”的知识传授,爱国更看重对学生进行“授人以渔”的方法培养和对常规思维的突破。据说,慕名听他讲课的人常常超过教室所能够容纳的人数,而且课堂上还会时时响起掌声,难怪他还曾经获得“北大最受欢迎的老师”这一光荣称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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