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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促进科技社团发展的税收政策评析与借鉴

  第一,不同类型的科技社团之间的区别。有些社团从名称上来看,都属于科技社团,没 有太大区别,但从其章程和行为来看则有很大区别。有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组织,而有的则是以营利为目的一般社会中介组织。对于前者,由于其符合税法规定的要件而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对于后者,由于其不符合税法所规定的要件而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同一科技社团的不同行为之间的区别。即使是同一个社团,也并非其所有的行为在性质上都是一致的,税法对这些不同性质的行为也是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如果该行为符合税法规定的要件,则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否则就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二、国外促进科技社团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
  国外促进科技社团发展的税收政策以商品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政策为主,在商品税政策中又以增值税为主。科技社团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主要采取免税和低税率两种方式。
  (一)增值税政策
  由于增值税本身是一种普遍开征的税种,而且由于其属于间接税,可以将税收负担予以转嫁,因此,各国对于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相对较少。但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为仍然会在增值税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科技社团便属于有资格享受优惠的主体之一。
  大多数国家所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一般不以主体为标准,而是以其所从事的活动为标准。少数国家也会以主体为标准来给予税收优惠。就以活动为标准的税收优惠而言,具体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销售商品的免税,一是对提供服务的免税。
  1.销售商品的免税
  销售商品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国家为了鼓励特定领域商品的发展而对该领域的商品销售行为规定了税收优惠。例如,英国增值税法规定,对于教育、健康和福利方面的产品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如果科技社团从事了教育、健康和福利方面的商品销售行为,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教育、健康和福利方面的产品是具有公益性的准公共产品,原则上应当由国家来提供,在由私主体提供的情况下,国家应当对该行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弥补私主体提供该类产品的成本,鼓励社会主体积极提供具有公益性的准公共产品。税收减免政策与给予财政补贴的政策在实质上是相同的,税收减免一般也被称为税式支出,属于财政支出的一种形式。但税收减免与财政补贴相比更加具有效率,减少了资金在征收和支出过程中的费用和成本。
  英国增值税法所规定的免税项目,除上述项目以外还包括土地买卖、保险服务、邮政业务以及金融业务。另外,还有些商品和行业增值税税率为零,包括食品、燃料、进口产品、建筑、书籍、报纸、药品等。这些项目、商品或者行业,或者属于具有公益性的准公共产品,或者属于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基本服务。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各国税收制度的一个特点:对于具有公益性的准公共产品以及属于人权保障范围的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必需服务应当给予税收优惠。科技社团所提供的服务以及商品销售行为大部分属于具有公益性的准公共产品,如科普宣传、健康服务、科技服务等,对于这些服务,应当给予税收优惠。
  2.提供服务的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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