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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与法律语境下的产妇门事件

  肖志军做为无产阶级,我们理解他生活之艰辛,人生之苦难,生命之不易!但肖志军作为一个男人,他是个背弃了自己誓言的懦夫,因为任何情形下,他都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放弃一个男人对自己所爱应当承担的使命和责任,那怕是抛弃自己的生命!李丽云曾说,饿死也要跟着肖志军。她像信仰上帝一样信仰肖志军,是这个炎凉世态中唯一的铁杆“肖迷”,但亲爱的肖却在她生死攸关的时刻先把自己退缩到了安全的港湾!
   “肖志军案”与“和谐社会”一词一样,也成了网络与媒体中具有较高热度的词语!使用肖志军三个字倒也无可厚非,这毕竟是无产阶级代表2007年高密度出镜的一次重要机会,但在怀旧思维下,“案”字的终结一般是以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的形式向世人作出交待!肖志军事件中,不仅有产妇李丽云及胎儿,还有110和两级卫生行政机关,更重要的是还有朝阳医院京西分院。那为什么不要叫个李丽云案,胎儿案,110案,卫生衙门案,京西分院案呢?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是不能确定其有罪或者有法律责任的!同样,任何人未经合法机关立案,是不能确定其为犯罪嫌疑人或责任嫌疑人的!相关法院还没有收到对肖志军的民事起诉状,更谈不上立案;同时,肖志军也没有被相关的行政机关以相关罪名而正式立案(仅是备案)!不知道,我们的网络与媒体创造发明的“肖志军案”一词从何而来!官僚资产阶级还没出手呢?网络和媒体就先把他从法律上给嫌疑一番了!无产阶级代表一般难得有出镜的机会,待出镜之时,却不是冤民,就是嫌疑人,甚至捞个罪犯的身份!直播现场的表现是要风度没风度,要谈吐没谈吐,岂能跟大大小小会议上激情洋溢高谈兴邦治国、豪言壮语阔论宏伟蓝图的资产阶级代表们同日而语!让那些早先想以肖志军为替罪羔羊的资产阶级们失望的是,“肖志军案”恐怕成了臆想中的产物,“肖志军案”这么一个事实出现的概率越来越接近于0!原因之一是:肖志军的概念性岳母不会起诉一个没有经济能力的人索取赔偿。原因之二是:110们所属的警察们是否真的能逃脱舆论和法律的干系,还是个未知数,对于舆论的飞沫躲之而唯恐不及时,那还有闲情逸致抢几个镜头过来!在调查别人是否有没有责任时,还是先想想自己是否尽到了法定职责!有人先是将责任嫁于肖志军一人之身,现在又想将结果归因于死人李丽云一人之身!但“110案”会不会出现,“卫生衙门案”会不会出现,我不敢保证!无论资产阶级门放出多少烟雾来,都已无法沸腾他们的冷血,都已无法激活他们的麻木,都已无法荡涤他们的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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