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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公民社会的微观基础

  几乎是同时,学术界对正在发育中的基层社区也投入了很多关注,但令不少研究者感兴趣的“社区”更多的是文化人类学和政治社会学意义上的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建构,简单地说,他们更为关注的是基层社区如何在体制外也能够发育。例如,在1999年全国社区建设研讨会上,一些学者为1990年代开展社区建设提出了一些基本思路与政策建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培育社区型的非政府组织,建立充满活力的社区建设的运行机制与组织体系,这些思路和建议的内核是推进社区的民主化进程(刘继同, 1999) 。还有学者直接指出,“在单位社会向地区社会重心转移的过程中,以地区系统中一贯依靠政府的街道办事处来指挥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做法,已越来越不适应于市场化转变中的社区生活”,这里想提出的是“要以新的方式重建社区共同体”(卢汉龙, 1999) 。学术界在社区研究中所暗含的战略思考以及对社区建设提出的路径选择,使政府尤其是高层党组织开始意识到,现实社区伴随着自主性日益萌生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会促成某种政治生产。也许是出于这种对社区政治的敏感性,在1990年代中后期的大城市中广泛推行了基层社区的党组织建设。上海市委在这一时期关于街道党的基层工作先后发布过四个文件,这些文件的关键点是强化党对基层社会的领导(徐中振, 2000: 335) 。
  现在我们把讨论的焦点转向中国社区建设的主要理论脉络上,从上述阐述中可以概括出两种不同的理论取向。第一种理论取向可称之为“基层政权建设”取向,它的目标是重建城市基层社区中的带有指令性的行政协调系统,即国家通过完善和强化基层“条”“块”行政组织,在行政社区中重建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以强化国家的“基础性权力( infrastructural power) ”。用政治学的话说,就是国家在事实上渗透基层社会, 在其管理的领域内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Michael Mann,1988) 。这种理论取向倾向于把社区建设过程看作是国家不断渗透基层社会的过程:国家力图发展和完善原本处于再分配体制次要位置和行政末梢的“街居制”,从而将国家的行政管理的重心从“条”上的单位转变为“块”上的社区,并通过调整和理顺基层政府机构中的“条”与“块”之间的关系,提升“块”在处理社会事务时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组织的能力,“块”正是社区党建的核心方位。这种理论取向所关注的问题是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延伸的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碰到的约束。对此,有研究者指出,当前政府主导的以社区制度建设为方向的城市管理组织体制改革,正悄悄地使城市基层社会的组织和权力分化发生重要转变;基层政府的许多政策创新与组织创新都明显地促成了街区权力的分化、重组,以及街区内的行政权力由虚拟状态向一级政府实体化的转变(朱健刚, 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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