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信息技术促成政府创新、实现其理想的角色或目标定位表现为以下的现实联系:[14]在信息化时代,政府行政不再是自上而下的治民活动,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化,由此形成“服务政府”;由于网络上并无中心,因此每个主体都能够平等地共享公共政治资源或接受政府委托的事务,由此形成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民主政府”;政府的决策必须事先在网络上公布,让公众参与讨论,并监督政府行动,这就减少了政府腐败的机会,降低了治理失效的可能性,由此形成“透明政府”、“质量政府”和“廉洁政府”;网络使政府减少中间管理层,便于同基层进行沟通,使政府的组织结构更具弹性和适应性,由此形成“效益政府”;政府利用网络提供服务,需要掌握网络信息技术和服务专业技能,由此形成“专业政府”;网络成为监督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制约政府权力的有效工具,由此形成“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上述政府创新的目标定位是一般意义上政府治理所能够实现的角色。具体到我国,政府创新的目标定位可通过政府职能的实现来达到,即政府创新应通过实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目标来实现,而上述政府职能四个方面的落实应当得益于经济法实现机制的保障。
2、知识化际遇下我国政府创新的经济法实现机制
知识化际遇下,兼具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知识既能成为影响政府创新目标定位的重要因素,也能成为指导经济法机制运行,促进政府创新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笔者认为,知识的价值理性维度有利于确立政府创新的经济法实现机制的基本理念,而知识的工具理性维度有利于确立政府创新的经济法实现机制的制度运行,基本理念与制度运行的结合才能形成对实现政府创新切实有效的经济法机制。接下来,笔者即拟从基本理念和制度运行这两个方面来论证知识化际遇下我国政府创新的经济法实现机制。
首先,就有利于政府创新的经济法实现机制的基本理念而言,该理念应当包含这样三个层面的内容:[15](1)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济法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也应当在其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方面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并通过坚持该理念来促使政府创新目标的实现。(2)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可持续发展应当包括生态持续、经济持续与社会持续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生态持续要求改变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传统发展模式;经济持续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发展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构成危害;社会持续要求以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目的,积极促进社会向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3)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有限政府理念要求政府将公共管理权力有限化,限制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范围内。服务政府理念强调为公众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责,同时主张将部分公共服务引向市场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主张以公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将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理念作为经济法运行的基本理念有助于发挥经济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功能、促使政府创新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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