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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未成年人收养问题的法律应对

汶川地震未成年人收养问题的法律应对


汪自成


【全文】
  一、灾难让灾区儿童成为社会问题
  5.12汶川特大地震,无疑是2008年的中国不幸遭遇的又一次重大劫难。它不仅在瞬间无情吞噬了数以万计的生命,而且还毫不留情地丢下了一系列的灾后难题摆在了政府与民众面前。当前,党和政府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正在举全国之力进行艰苦卓绝的抗灾斗争。在抗灾救灾局面艰难打开之际,面对电视和网络上频频出现的灾区儿童的不幸,幸运地未遭此难的我们无不唏嘘不已,痛楚横生。于是,全国民众在出钱出力之余,开始思考灾区不幸的孩子如何生活下去乃至生活得更好。在人们的日常交流中、网络上、打给民政部门的咨询电话里,如何收养这些不幸的灾区孩子渐渐成为热点话题之一。
  非但如此,5月13日,温家宝总理在四川绵阳九洲体育馆地震灾民安置点看望失去亲人的孩子时,动情地说“我应该把你们照顾好”,“有什么困难,将来政府都要管”,并指出安置灾区孤儿“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于是,有国内企业开始设立基金准备收养这些灾区孤儿;越来越多有条件的民众开始真诚表达收养孤儿的意愿;有地方政府如上海市也开始行动起来,于5月15日致函四川省人民政府,表示上海市目前已经做好接收、安置灾后孤儿的准备工作,将在民政部的统一安排下,收养、抚养灾区孤儿。[i]这些活动也引起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关注。据5月16日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开始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关于安置收养灾区儿童问题作出答复,表示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已由当地政府予以妥善照顾和安置”,并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亲人;“在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地震灾区孤儿的收养工作将依法开展,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灾区孤儿”。[ii]客观地说,民政部的反应是及时的,但答复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它还没有真正解决民众、其他有关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的关切,也不符合温家宝总理关于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安置灾区孤儿的要求。就媒体所披露的信息来看,在这场“强度和范围都超过了唐山大地震”的灾难中,会让大量的未成年人不幸成为孤儿,而数量更大的受伤者则让更多的未成年人不得不面对已无抚养能力的家庭。因此我认为,这场灾难所造成的孤儿问题(包括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问题),恐非民政部所说的“已由当地政府予以妥善照顾和安置”那么乐观,因为正处于满目疮痍之中的当地政府对此也只能是有心无力。如果真要等到漫长的“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再按照程序开展收养工作,那么,这些早该得到更好救助的孤儿安置问题是否真的能算是“妥善”了呢?其实,这是一个仅仅用良心就能回答的问题。当然,对民政部答复的诘难不是本文写作的初衷,而寻求如何解决现实难题才是本文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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