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物权法》与环境保护

  第六,《物权法》规定了准用益物权制度,对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物权法一般都没有规定准用益物权制度,但是我国《物权法》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出了重大创新,专门规定了准用益物权。该法第122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第123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这就在《物权法》中确认了海域使用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等几类准用益物权。规定准用益物权的重要原因就是为了保护环境,一方面,对水资源等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自然资源的维护,要求法律必须对有关的利用行为进行规制。例如,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确保对于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国家就需要对海洋的利用活动进行总体规划。海域使用权的设立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权利人在取得权利之后,必须在规划的用途范围内从事核准的海洋利用活动。海域使用权人的重要义务,是保护海洋环境,注重对海洋矿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对生物资源的养护。通过行政手段来调整权利滥用行为,往往不能有效的遏制对海域的非法利用和对海域环境的破坏的行为,导致了一些海域开发、利用的无序、无度现象,对海洋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这就有必要将海域使用权规定为一种准用益物权。 [13]另一方面,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多用性,使得资源不可能无限制的供应,并与人类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市场的发展形成尖锐的冲突和矛盾。现代社会由于人口增长,发展速度的加快,资源和环境对于发展的承受能力已临近极限。由于资源利用中的冲突的加剧,使得《物权法》必须承担其合理和有序的利用资源的责任,“以使互不相侵而保障物质之安全利用”。 [14]由于准用益物权不仅是直接支配和利用海域、矿藏、水资源等的权利,而且其利用还直接关系到生态保护的问题。由此,通过在《物权法》和有关法律中中规定准用益物权制度,确定权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权利行使的规则,对于保障准用益物权的权利人履行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义务、保障土地和矿藏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和有序开发利用,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