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粤港澳特别合作区”的必然趋势、重大意义以及律师的相关工作
王靓华
【全文】
一、建设“粤港澳特别合作区”的必然趋势
在当前的国内国际的经济、社会形势下,在我国的粤港澳地区建设“粤港澳特别合作区”,可以讲是历史的必然。
从国际上讲,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与逐步形成,国际惯例与国际条约在国际社会的经济生活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全球经济一体化是十九世纪末期以来开始发展、尤其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开始向更深远、更广泛的层面发展、成熟的世界各国之间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的一种大趋势和发展状态。这种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状态是以世界各国之间经济发展上的相互依赖性、各国国内市场和资源的相对有限和缺乏与国际市场和世界资源的相对广阔与丰富、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当数量的跨国公司的出现与经济上的自由争向高度垄断的发展以及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要求各国的经济与市场的开放为基础的。其主要标志就是包括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建立与联合国制定的、或世界各国之间签署的众多的国际条约以及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反复实践和适用而形成的众多的国际惯例。可见,全球经济一体化就是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和市场的开放与世界市场的统一的条件下,以国家的经济主权和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公平互利、国际合作与发展等为基本原则,遵循一系列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并由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对各国的贸易活动进行协调和仲裁,世界各国之间进行自由而广泛的国际经济贸易、国际投资、国际技术转让、国际金融和国际税收等活动的一种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趋势和状态。全球经济一体化,从根本上讲也是全球经济民主化的一种体现。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特征就是世界市场的统一、各国经济与市场的开放、贸易自由等。在此条件下,世界各国自由的经济贸易交往就需要进一步遵循更为全面而系统的规则。因此,国际惯例与国际条约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国际惯例即国际商业惯例,就是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长期实践中,经反复适用而逐步形成的一系列习惯性规则和原则。国际惯例一般是不成文的、任意性规范,但是,一旦当事人明确表示适用某惯例时,该惯例对当事人就产生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当然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而且,一些民间性的国际组织或有关国际组织为便利交易、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又对许多不成文的国际惯例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编纂,便之成文化了。诸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国际商务合同通则》、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等。国际条约,这里仅指国际经济条约,就是有关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为规范相互间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的行为和权利义务关系而签定的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国际经济条约涉及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各个方面,如贸易、商务、通商航海、投资保护等。重要的国际条约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TRIMs协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TRIPS协议等。国际惯例与国际条约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众多国际惯例的形成和国际条约的签定与生效,无疑对国际经贸易市场的日趋统一、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开放化和经济的全球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确认、促进和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