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教授:其实这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是什么事情该做,第二是你要知道你是不是该做。对于第一点,你需要知识和经验,这就是为什么你需要一个导师,导师就是来指导你哪些题目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问题是真问题,哪些问题是假问题。但是最初的启动者还是你自己。
因为兴趣是成功之母,你要是没有兴趣,导师给你一个题目,你会做得很费劲。对于第二点就得你自己来判断。你就要问自己是不是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比如我数学很差,我肯定就不会去做那些关于数字方面的研究,但是我觉得我会经常产生一些很有趣的思想,在这方面我就比较得心应手。有人认为学术研究不应该与现实脱离,我觉得这不对,我认为学术研究是学术研究,能够为现实服务更好,不能为现实服务也没有关系。让学术为现实服务不是学者和学生的任务而应该是政府的任务,是政府官员的任务。比如政府要做一个项目,有些工作政府官员做不了,就出钱请教授来做,那就需要学术为现实服务了,可是你自己的研究为什么要考虑为现实服务呢?你并不是那种“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人,你是一个独立的学者,去做自己的创作,这种创作不一定要实用。我是这么看的,可能很多人不是这么看的。
张老师:这位同学是在职法律硕士。
於教授:哦,这样,那就更困难了,那要写一个与现实有关的论文。
学生二:我困惑的是,如果你写的文章不与现实接轨,不为现实服务,那意义何在?
於教授:这个意义就是学术意义,思想资源的意义,它没有什么现实意义,没有现实意义也没有关系呀,因为人不一样啊。有些人关注我们能为现实做点什么事,有些人则不关注这个东西,他们认为只要把自己所懂得的东西做到极致就可以了。当然,你作为法硕,可能应该更多的注重研究和实践的结合。
学生三:於老师您好,我想请问您对创新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我们在写学位论文的时候,总是试图在创新,可是在既有的、优秀的观点、思想的基础上创新似乎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你怎么看呢?
於教授:你说很对。实际上,创新是一种理想。因为理论都是人家一步步累积起来的,一步步走过来的,很多问题已经有了定见,或是有很多人去研究的。创新需要经历、需要学识而且还需要坚持。不是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创新的。如果是一个神童或者天才,可能不需要经历,不需要这种积累。不过,创新虽然是一种要求,一种理想,但你可以做不同的理解。你想要提出一个大研究范式或大的概念来还是挺困难的,但你可以去做调查和实证研究,对某一个问题有一定的陈述和解释,这样做学问也可以算是一种创新。而且我觉得老师们也不应该真正地希望学生去创新,如果要学生去创新,那老师是干什么的? 但是老师不这样要求,又觉得目标定得不高。
学生三:那么在我们平时的学习和研究中,有什么方法和途径可以改进和改善这种创新的能力呢?
於教授:创新往往涉及到方法问题,这个方法要和你自己的兴趣和写作的题目结合起来。往往创新都是在方法上的创新。像亚里斯多德、培根他们都是在方法上进行的创新。我想你要问的是有什么样的办法可以使我们更趋近于创新。对于这个,我还是比较持怀疑态度的,你只能用心地去做,可能要废寝忘食,读很多的书,把一个问题梳理得差不多了才有可能去创新。创新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在分析基础上的创新,另一种是在高度综合的基础上的创新。以法理学的研究为例,如果想有所创新,我们可以参照西方综合法学的那种方法,比如博登海默等人的观点,回过头来看看我们中国的综合法学如何产生,整合中国古代的思想资源来创造新的中国的综合法学,这个是有可能的。现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法理学,比如像地球法理学,它是从生态法理学转过来的。你会发现当这些新的学科出现时,你创新的空间会大些。因为它是新的,那么你在不断的研究过程中,就很可能研究出新的东西来,而在旧的学问上,像法律实证主义,要想有所创新,那就太难了。可能还是要各种各样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吧。好,谢谢。
学生四:刚才您提到博士学位论文与硕士学位论文一个大的区别就是前者要有学术贡献,那么这个贡献和创新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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