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留学英国法学硕士朋友的一封信
谭敏涛
【全文】
如你所言我们是同级的,但是我要明年才毕业,至于原因你可以在查看我的《大学——你读到了什么》这篇文章知晓。我打算先考研,如是考不上了就去做律师,做几年律师后还会选择考研,当然研究生毕业之即一定也会如你一样去西方国家的法治世界了解并探察他们的“依法治国”经验,并为自我的法律人的理性思维与全球认知能力培养世界人的眼光亦进而为弘扬法治的中国大地尽锦薄之力。
我不知你现在在英国上的是什么类型的法律教育,按我看你的个人信息或许可以这样断定,你是在山东大学读完了中国大陆的法律本科教育,再去英国读法学硕士,英国的法学硕士应该是一年,如同香港一样。你应是今年7月在山东大学毕业,那读完英国的法学硕士教育应是明年吧?不知你当初选择出国读法学硕士的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如果立志以后主要在大陆从事法律这个职业,一定最好先在大陆读完至少法学本科教育,只有切身的了解中国才能了解世界,于法律的“本土资源”而言亦同。刚好你现在的教育背景就是这样,那在英国读完硕士以后你是否还打算再读博士呢?一年的时间除缺我们要对这个国度的法律体系了解之外,那我们学习的时间最后会剩下多少呢?的确一年的时间有些仓促,但仓促并不意味着急促的读完硕士,一样的,你可以在一年的时间里切身地找到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显现异同并以自我的认知眼光体察出他们之间的交叉与融合并为现今中国的法治建设提携你的一臂之力。每学一种制度与司法经验最好和我们国家的相关制度联系起来,因为中国现今的法治建设中所引进的诸多司法制度大多来源于西方国家,而引进并不就等于自己也建立起了相关制度,往往,中国的特定语境造就了相关引进制度的变异。而这个变异的发生就需要你们这些在西方国家学习过研究过的人去解释他们原先制度的根基与机理并指出这些变异的改进方法并与中国语境相协调的对策。法治建设的道路无论在哪个国家,他们所要走的征程我想在诸多方面是相同的,而这个相同就预示着借鉴与批判,并为自我所用。不知你是否在山东大学学过比较法学,而自己在出国之前又对英国的司法现状了解多少,原先的了解与认识会让你少去体察与适应,因为适应总要占用我们的留学时间,而短短的留学时间中我们所要做的确实很多,不应或少应身在那个国度了再去适应她的司法景况。当然,先前的认识总是伴随着片面,但片面的认识和根本不认识的差距还是巨大的,就如以偏概全的认知总会在如梦初醒后幡然领悟,但真正的从头认知却会在此限制你的时间与精力,毕竟,现在于你而言,时间的流逝中不仅仅意味着了解,更意味着认知与体察。
厦门大学的齐树洁教授写了本《英国司法制度》这本书,当你先前或是阅读过这本书,或者已经阅读了中国学者关于英国司法制度的相关论述文章后再去留学我想要比你贸然前去留学却还要耗费时间去适应这个国家的司法制度进而无形中耽误了我们应该值得做的诸多事情要好得多吧。现今的中国也不乏一些已在英国留学归国的人士,你可以和他们探讨与交流相关的体会与认知。当然了,身在判例法国家学习法律是件很苦的差事,但现在的苦并不意味着未来的累,而是预示着未来的职业顶峰,按我现在的观察,法律人士留学归国的人中还没有混得差的,所以你的前途是很光明的,你的未来职业前景是很明朗的。留学学习法律本身就是件“自讨苦吃”的事情,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体会出为什么西方国家的律师社会地位比较高,对于民众而言,“你可以骂律师,但你绝对离不开律师”。这个“爱狠交织”的职业总而言之是一些人想从事但却难以胜任的,各中原由不一而终,而我们既然选择了从事法律这个职业,那就应以法治国家所赋予法律人的使命与职责迎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