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入灾区 治病疗伤——“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总结报告

  在2006年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法律语言研讨会上,与会代表的思想就更加解放了,有好几篇论文就是直接批评某些法律的。
  本次会议,许多代表都是直奔主题,直奔灾区,义无反顾,一往无前。这是思想解放的结果。
  第二个方面:关于会议的组织工作。
  会议的地点非常好,北京政法学院这个地方,可谓曲径通幽,闹中取静,时间上又正是春意盎然、百花齐放的时节,加之厨师手艺精湛,饭菜十分可口,再加之会务人员年轻漂亮、人面桃花、热情周到,所以这两天感觉特别舒畅。
  但也有几点不足。
  第一,会议通知发得比较晚,使代表们的准备时间比较仓促,不能做充分的思考和研究。鄙人是3月底才接到通知的,准备时间不足两个月。
  第二,开幕式的时间稍长了一些。欢迎辞其实可以和祝酒辞合并;领导同志的指示其实可以改为书面讲话,北京的领导特别多,也特别忙,就不一定都来作指示了嘛!发表个书面讲话也是可以的嘛!
  第三,有些代表的参会态度不够端正。有的代表多次强调“我是来学习的”,这个话我看一半是谦虚一半是真话,既然是来学习的,当然就不一定认真准备了,随便说几句也就行了。有的代表是抱着传经送宝的态度来的,所以经一念完人就走了。这不太好嘛,你演讲的时候,我们用湿巾将耳朵擦得干干净净的,手和笔也擦得干干净净的,认真听,认真记,等我们演讲的时候,你不在场,跑到别的地方慷慨陈词去了,对我们的胡言乱语你也不批评批评,也不指点指点,也不笑骂一番,这不够公正吧?建议以后的学术会议,将演讲、发言的机会都安排给全程参会的代表,不能全程参会的代表,安排一个书面演讲就可以了。这次,许多年轻的女后生、女先生,都是全程参会的,却没有发言的机会,我为她们感到遗憾。
  第三个方面:关于选题。
  选题总的来看比较好。
  第一,许多选题很贴近现实。如:贺卫方先生的《司法与语言》,郭恒忠先生的《法律语言规范与法制新闻》,薛峰先生的《从司法角度看法律语言及其规范》,吕锡伟先生的《行政复议的语言规范问题》,韩起祥先生的《检察工作中的语言规范问题》,苏金智先生的《香港法律双语化的语言规范问题》,李振宇先生的《合同中的语言规范》,等等,都很贴近生活,贴近现实,都很有意义。
  第二,有许多选题直奔主题,直奔灾区。如徐家力先生的《知识产权法的语言规范问题》,刘桂明先生的《律师法的语言规范问题》,王洁先生的《从<义务教育法>和<反垄断法>看立法语言规范化问题》,等等,对于当前尽快解决立法中、法条中的严重语病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