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的法律保护伞何时撑起?
李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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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说:“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者无意的骗子”。近代名人严复、陈独秀等也曾将中医归入风水、星相算命之流,梁启超先生甚至在被西医误切了健康的右肾之后仍然认为“不能够像中国旧医那些阴阳五行的瞎猜”。不少人将此作为反对中医药的引证,并认为中医的阴阳五行、七经八脉等理论过于玄奥抽象,现有科学知识难以解释,中医药在临床运用阶段也具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相反,西医是建立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统计学等学科基础之上,已成为现代科学的一部分,这主要表现在西药的疗效和副作用都能在西医理论和临床试验上得到明确的解释和论证。由此形成反对中医派,他们主张取消中医。
然而,客观的事实则是,中医药作为我国的传统医药,几千年来拯救了无数患者,治好了大量令人头疼的疑难杂症。西医有还原论作为科学依据,但中医也有整体论作为理论基础。从国内来说,国家和政府对中医药发展的整体立场始终没变,也颁布了《中医药保护条例》、《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规章;从国外来说,世界卫生组织也认可中医药发展,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第10次会议上还形成了一份关于“传统医药”的决议,认识到“传统医药知识是该知识发源地社区和国家的财产”,并敦促会员国“按照符合国际义务的国家法规的规定,根据各国的情况,采取措施保护……,这类措施包括传统医学行医者对医药配方和文本的知识产权,以及WIPO参与制定的特殊的国家保护体系”。
还应当看到,截至2004年底,中国已与美、加、法、英、德等51个国家签订了含有中医药条款的卫生合作协议,与挪威、爱尔兰等国签订了17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已初步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格局。据不完全统计,在世界130多个国家的中医医疗机构目前有5万多家,针灸师超过10万人,注册中医师超过2万名,每年约30%的当地人、超过70%的华人接受过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更应当看到,就在争论中医药是否有存在价值的同时,天然药物在世界范围内日益受到重视,很多国家投入重金,加大对中医药的研究开发力度,通过专利、标准等技术手段,占领市场,对中医药发展构成挑战。日本人依据中国张仲景的《伤寒论》《金匮要略》等210多个处方,形成汉方制剂,建立汉方药厂200多个,在国际上获得10%的市场份额,韩国也占10%,而中国的国际份额从5%下跌到3%,其中三分之二是以原材料廉价出口,成药比例不足10%。据统计,我国已有900多种中药被国外企业抢先申请了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