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先生已去,这次赈灾捐助聚集起来的万众一心,原本可以慰藉老人在天之灵对“美丽中国人”的生前期盼,但某些组织和个人在抗震救灾捐助中所暴露出来的那副伪善的面孔、肮脏的心理,又怎能不再让人重温那本经典的《丑陋的中国人》呢?救灾捐助,还是真诚一些为好,不要歪曲捐助诚信意志。
四、捐助场面化:捐助人单纯捐助意志的违背
再说捐助的场面化问题。捐助行为本应单纯,一般来说,出于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奉献精神,捐助活动完全有理由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这也有利于让良好的捐助风气得以传播,以形成大规模的普遍捐助现象。然而,弘扬捐助精神,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大搞场面,除非是要在一定范围领衔发起捐助倡议,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捐助行为中来,如“圆梦行动”之类全国有影响的爱心捐款,甚至可以中央媒体直播宣传;再如赈灾义演也可以吸引观众参加,以扩大捐助影响等,但作为无数个体性捐助单位或者捐助部门来说,通过以最小成本、最快效率的适当方式即可完成的捐助活动,如果还要投入不必要的多余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刻意制造捐助场面,我以为大可不必,因为表达爱心无需过多的渲染。
大型赈灾活动固然可以雄壮的表达捐助人的慷慨,但默默无声的爱心却往往也同样能让受捐助者感受到爱的无形力量。所以,当某个捐助单位的领导实施捐助行为时,组织大量人力为其摇旗鼓掌,生怕遗漏的从不同角度为其拍照录像,然后再通过大幅小幅图片或者大小媒体高调宣传报道,为此说不准还要支付给采访记者或受邀媒体一笔“还算说的过去”的小费,这样的捐助尽管在实际上也取得了捐助效果,也总比前文提到的“虚假捐助”这一戏剧性行为好得多,但是,不论闪光灯照耀多少次数、出镜画面持续多长时间,也不会使捐助者的爱心指数大涨上扬,与那些省钱、省力、省心又省时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相比,在价值判断上并不必然高出一筹。相反,花样玩多了,说不定还会产生负面效应。
一言以蔽之,捐助行为从根本上说还是要取决于捐助意志,捐助意志的有无及其敏感程度不是靠“场面”大小来客观反推的,它本身就是捐助人的一个独立的捐助意志,如果附加于外表的粉饰过多,反而显得捐助目的走形,“醉翁之意”或许更在山水之间,捐助意志就不再单纯、正宗。在捐助问题上,还是单纯一些、低调一些为好。事实上,我国的《
公益事业捐赠法》也确立了低调原则,例如,在该法第
8条第3款规定:“对公益事业捐助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捐助人进行公开表彰,应当事先征求捐助人的意见”。可见,立法在鼓励捐助的同时,也认可了捐助行为的单纯性与低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