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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研究(上)

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研究(上)


缪因知


【全文】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与研究意义
  (一)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之定义
  作为纵向限制竞争行为一种,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一般是指供货商在供货协议中,对销售商转售该商品时的地域或对象之范围进行限制的协议行为。这主要表现为生产商对销售商的限制,有时也表现为批发商对零售商的限制。在服务特许协议中,还会表现为对被特许人提供服务的地域范围或对象范围的限制。
  这里的客户(customer),既包括最终消费者,也包括仍将继续进行转售活动的零售商、中间商等。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客户本身具体情况的不同往往意味着对不同商品的消费偏好,以至于形成不同的相关市场。所以,本文所谓的客户限制行为是指在同一商品或服务市场内,生产商对销售商所可选择的具有相同购买意愿的销售对象作出的限制。
  纵向的地域限制与客户限制在内容上有所区别,但究其对市场与消费者的经济影响的发生机制和法律对之规制的必要性和侧重点,本质是相通的,即试图通过限制销售商的交易范围,来实现提高销量和产量的效率目的。在实践中,这两种限制的发生也时常交织在一起,如对一个地域的销售活动的限制,自然也是对该地理区域内的客户的销售的限制,故本文将之一并予以讨论,只在必须分开讨论的地方分别阐释研究。
  (二)地域限制与客户限制的各自形态
  地域限制(territory restriction)一般表现为供货商划定地域要求销售商不得超区域从事销售活动(包括有针对性地做广告等);或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规定销售商只能在指定地点展开销售活动(location restriction),以降低其跨区域“被动销售”的现实可能性;或者更进一步的,明确禁止销售商进行任何跨地域被动销售,也就是说,即使来自其他地域的客户主动发出要约或要约邀请,销售商也不得向其从事销售货物的活动。
  而客户限制(customer restriction)则主要包括如下情形:
  (1)供货商限制各个销售商只可向各自所在地域内的客户销售商品(这实际上与地域限制相重合)。
  (2)生产商保留自己向公共机构直接销售商品的独占权,只允许销售商(即使在各自的独占地域内)向普通民商事主体进行销售的行为。
  (3)供货商禁止批发销售商向最终消费者进行销售的行为。
  (4)供货商禁止销售商向可能将零件用于生产其他产品的客户销售零配件。
  (5)在一个“选择性销售”协议(定义见第一部分第四小部分)中,供货商禁止销售商向未获授权的其他销售商销售,即只允许一个销售商向选择性销售体系中的成员销售商品。
  在一个选择性销售协议中,供货商禁止销售商向最终用户进行销售。
  在一个选择性销售协议中,供货商禁止处于相同或不同销售阶段的销售商进行交叉供货。
  这些种类繁多的限制行为,既有合法的,也有本身违法的,更有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合理规则(the rule of reason)予以考虑的。本文将在后面予以详细分析。
  (三)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的基本特征
  在不同的学术文献中,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也被称为纵向市场分割、纵向市场分配、独占地区(exclusive territories)等。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一些基本特征,但在笔者看来,都不够精确,而“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的称谓可能更能抓住本质。具言之,该种行为的特征包括:
  (1)是一种上游经营者对独立的下游经营者的纵向限制竞争
  该行为是处于不同经营层次的经营者之间的限制竞争行为。更确切地说,是上游经营者对下游经营者的经营自由的限制,如生产商对销售商、批发商对零售商等施加的限制。
  这里的上游经营者和下游经营者一般是独立的主体。在下游经营者只是上游经营者的代理人,或者其他两者关系不独立的情形中,一般是不构成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而从事此类行为的关联企业涉及此类行为的,可以“原则上以其法律地位为标准,兼顾企业间的实际经济联系程度,如果企业确有紧密联系,可认定其为单一经济实体”[1] ,从而不被纳入纵向限制竞争行为。
  (2)其限制竞争的核心内容是对销售商转售地域及客户对象的限制
  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往往在不同的方面不同程度的限制了下游经营者的经营自由。就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而言,其关键点在于对销售商转售地域及客户对象进行了限制,即销售商在获取商品之后,不能自由的向任意地域、任意客户进行销售,而必须是在一定的地域及客户范围内。
  (3)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一般是双方行为
  虽然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的基本内容是对销售商经营范围与空间的限制,但实际上比较常见的是,协议同时对供货商的经营自由也有一定的限制,以作为销售商的经营自由受到限制的对价。如一方面销售商的经营范围被局限在一定的地域之内,另一方面供货商也往往承诺在该地域内只向其一家销售商供货,甚至保证其他地域的同一品牌销售商也不向此地域进行销售。事实上,这样的做法正是供销双方为追求经济效率所必需的(详见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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