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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投资者的兴起与中国公司治理模式选择

   国际资本流的这种用脚投票,不仅表现在在国与国之间的“挑剔”,更体现在驱使资本从其母国境内流出,走向对资本保护更为有力的地方。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在为一家基金从事推广工作时发现:“美国确实有最发达的资本市场,但这些资本大多数不是美国人自己的,而是来自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中东石油国家。美国的资本市场只是一个巨大的资产管理与配置中心而已”,“1960年后美国年年净进口资本,1960年净进口2.3亿美元,到2004年一年就净进口1440.1亿美元。真正的资本出口国大部分是欠发达的第三世界国家,他们散布在欧洲、中东、拉美、亚洲、非洲等地。中国也是美国重要的资本供给国家”,陈志武对此的解释是:“法治越不健全、对私人财产保护越不完备的地方,资本出口的倾向就越明显”[13] 。
  在此还值得特别说明一下中国在此种资本流出效应中的处境。中国目前由于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尚不可自由兑换,而可以未受到全球资本市场的完全直接的冲击。但且不说外汇自由化是我国的一个必然的长期目标,即使是现在,中国也并非完全感觉不到全球资本流的冲击的存在。
  从资本市场的主要融资者: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由于公司选择在何处上市,意味着接受的公司治理模式的约束水平的不同和对投资者保护力度的不同,而会受到国际资本流的不同程度的青睐。在2003-2005年国内优质企业纷纷海外上市高潮之时,中国可谓已有切肤之痛:
  2003年中国企业海外新上市(IPO)的数量为48家,筹资金额约70亿美元;2004年的数量为84家,筹资金额111.51亿美元。而国内沪深两市2003年和2004年IPO募集资金仅8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2004年发行的98只新股共募资353.46亿元,约42.7亿美元。截至2004年底,香港、美国、新加坡三个主要海外上市地共有296家中国企业上市挂牌,总市值达3492.04亿美元,同期国内深沪交易所A股和B股1377家上市公司,流通市值11688.64亿元(折合1413.38亿美元)。2005年国内因股改,IPO暂停,同一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筹集资本则超过200亿美元。[14] 使人发出“香港股市成了中国的主板”“中国股市被边缘化”之惊呼。
  而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在国内证券市场在上市公司与证券公司丑闻重重、市场信心扫地的背景下,投资者即使尚不能方便的将资金送往海外,在刺激之下,也会选择撤出证券市场而等待其他投资的机会,这同样是一种“用脚投票”。而其后果则是股指的不断下跌、成交量萎缩。在证券市场处于低迷时期的2005年末,我国股市流通市值仅相当于GDP的9%左右。而同期美国纽约股市的流通市值是其GDP的115%,日本是75%。[15]  
  (三)内外公众投资者势力推动了股东导向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行
  由上可见,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趋势日益加深的今天,各国的国门实际上都已经被资本的洪流逐步推开。在这个资本流动性增强、固定化减弱的趋势前所未有的强烈的时候,即使是中国这样的并未完全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的国家,只要具有对资本的需求,就必须正视全球性的对资本的竞争。在公众投资者所掌握的资金数量增加、话语权增强,并且随着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趋势逐渐加深而获得更多的选择权的情况下,在如何实现公司的有效发展的问题上,公司的控制者和试图通过良好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者们都面临着客观的、较强的外部压力。一种股东导向的公司治理模式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可能选择,也已经被市场之手呼之欲出的推出了:
  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仍然渴求资金,而在全球证券市场得到发展,投资者保护得到普遍加强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只有在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才会进入,特别是在一些高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的税收、土地等特殊优惠将成为历史的情况下,合适的公司治理模式的保证作用对外国投资者更不可或缺。
  与此同时,由于长期的资本流动控制也必然或已然被打破,国内投资者如果不能得到充分保护,千方百计的流向境外的能力和冲动也在逐渐增强。
  总之,对投资者充分保护的公司治理模式与相应的法律机制(既包括立法,更包括执行)已经成为了获取资本的必要对价之一。“公司治理结构已经越来越成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公司治理与投资国际化之间的关系。资本的跨国流动使得公司拥有更加广泛的融资渠道。要想从全球资本市场充分获益,吸引长期资本的投入,公司治理安排必须予人信任,并被人充分理解。即使公司主要不依靠外国资本,坚持良好的公司治理实践也将有助于提高国内投资者的信心,从而减少资本成本,最终拥有更加稳定的融资来源”。[16]  
  这也同时意味着,在这种全球化背景下的内外公众投资者的压力的协同下,现存发达国家的其他公司治理模式如雇员导向模式再次被实验的机会环境已经很难在发展中国家复制。企业和国家本身都只能直面临资本的国际化竞争,实行的股东导向的公司治理模式。各公司的治理实践和各国的法制通过变革,推出股东导向的公司治理模式来应对竞争压力成为了一种效率驱动的自然演化结果。通过这种公司治理模式实现对中小投资者的充分保护,才能吸引企业必需的资金的不断投入。
  (四)股东导向的公司治理模式所需的外部法律制度之建设可行性
  良好公司治理的形成,既需要公司的各个利益相关人内部关系与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也仰仗于外部适合特定公司治理模式的环境特别是法律环境的存在。对于依赖公众投资者的外部融资模式来说,公众投资者由于往往不处于公司的直接控制者地位,其权益保护一般有赖于外部的保护其利益的法律制度、发达证券市场的股权高度流动性和公司之间的竞争压力来实现。一个良好的证券法制和强大的证券市场(鉴于债券融资的规模有限性和期限性,以及债权人对非接近破产状态下的公司治理的相对冷漠,这主要指股票市场),是保证股东导向的公司治理模式得以运作的必要外部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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