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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大地震新闻报道凸现我国新闻传播法治巨大进步

5.12大地震新闻报道凸现我国新闻传播法治巨大进步


阚敬侠


【全文】
  今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地区发生7•8级大地震。中央电视台第一时间报道了灾情,中央政府第一时间做出了快速反应。中央电视台随即24小时全方位实时滚动播报了抗震救灾的每一个细节。许多新闻单位和记者都投入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这些报道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激发了全国人民抗震救灾的巨大决心和爱心,也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和赞扬。5•12大地震虽然是一场非常重大的自然灾害,但它也是一个契机,显示了我国政府和人民正视灾难、积极面对的良好素养的形成。
  这次新闻报道的巨大成功,其实是建立在我国新闻传播法治日益取得巨大进步的基础之上,2007年11月1日施行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和今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最显著的两个标志。自这两部法律制定和通过之时,我国新闻传播法治就已经大大前进了一步。当其制定之时,我国人民和多数政府机关已经逐渐形成了信息开放、民主、法治的观念。当人们对3•14拉萨骚乱、4月初的安徽手足口疫情以及4•28列车相撞事故中的信息公开还颇多质疑之时,又发生了5•12大地震。这次地震虽然是大灾难,但对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来说,也未尝不是没有收获。这就是,我们开始学会正确面对各种突发的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学会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基本的信息传播功能,将政府的应对措施迅速公之于众,使之起到沟通信息、凝聚人心、预防灾害和指导灾难救援工作的极其重要作用。
  当然,人们可能会感到,2008年对于中国看来是多灾多难的。人们也可能会感叹:为什么刚刚开始强大的中国和中华民族如此不幸?让我们首先为死难者默哀!
  但是,换一种角度,我们会看到,任何国家、社会和民族的发展,大都是在克服灾难的过程中逐步得以实现的。灾难常常不可避免,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正确面对和科学预防。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我们经济发展成就的象征,但它不代表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发展已经十全十美。已经发生的灾难提醒我们,我国必须坚决地实行科学发展的道路。而关于灾难的全方位公开报道,无疑是科学发展的第一步。
  因此,如果说,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中国拥抱世界的历史性盛会,那么,这些发生在奥运会开幕之前的一系列不幸事件、事故和自然灾害,毋宁说是对中国真正向世界开放的试金石。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灾难固然难以完全避免,但人类文明往往就是在克服一个个灾难的过程中艰难前行的。中国在取得世界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之时,也确实需要更多地学习促使全社会科学发展的方法。而灾难和社会矛盾,有时看似偶然和不幸,但其积极的一面,正是提示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促使我们进一步发展必需加以解决。因此,当我们真诚地为灾难中伤亡的百姓哀悼、悲伤的同时,我们也在学习以后如何更好更有效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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