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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以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为视角

  3、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
  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必须从工会的重新定位入手,使工会向职业化、社会化、行业化的方向转变。职业化就是工会的职能应当是单一的,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为唯一的职责;社会化是指发展社区工会等独立于企业的工会组织;产业化就是加强同行业工会的联合和自律,平衡企业行为和行政行为。具体而言,当前工会为稳定劳动关系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尤其是在尚未设立工会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内应由区总工会帮助建立工会,并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由行业的专业人员兼任,包含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的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二)推进农民工个体、企业等微观方面教育和意识的深度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农民工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企业的守法意识,同样是很重要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功与否。
  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是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环境的重要问题。在普法过程中既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工知道自己的劳动权利受到侵犯后救济的办法和保障在哪里,法律的权威和地位有多高,打消他们的“不想告”“不敢告”“不愿告”“不知告”的状况,也要把真正的法律精神和现代法律意识告诉、灌输给农民工,努力培育他们具有与现代法治文明相一致的“平等意识”“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同时,建议积极推行农民工就业前的基本素质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从意识和技能两个方面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为农民工自身价值的增值创造条件。
  2、督促企业自觉守法
  企业是否自觉守法可以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源头,也是问题的出处,只要所有的企业均按照法律法规办事,那么想必不会出现劳动关系混乱的局面和问题。首先,加强企业领导人尊重农民工劳动的意识;其次,对于那些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农民工的企业要给与公开的表扬和一些优惠政策,例如税收减少以及其他的用工优惠等。最后,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制裁侵害农民工权益,扰乱社会劳动关系的行为。
  四、结语
  我国加入WTO后,WTO成员国的身份意味着贸易自由化,它不仅将带来关税和贸易上的全面变化,而且将给中国带来方方面面的挑战。中国不仅要全面履行“入世”的承诺,而且还要接受WTO正在争论的新议题的考验,这其中包括劳工标准以及一些相关的劳动、劳力等各方面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劳动关系问题。国内的劳动关系环境和劳动力市场状况在很大情况影响着我国的国际交往以及经济发展,影响国外资本的进入与否,还有在涉外的劳动关系的处理中,将会体现了我国的形象。国内劳动关系环境是涉外劳动关系环境的基础,因此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不仅仅影响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样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农民工是我国现有劳动力市场上一个很有代表性的力量,同样有关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问题也是我国比较典型和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的劳动关系,它几乎反映出了我国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和主要问题,继续加强对它的剖析和研究将会对我国的劳动关系环境有一个更深刻的了解,对构建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有极大的帮助作用。本文只是笔者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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