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端洪老师则是我所见过的老师中最富政治哲学天赋的公法学者,而且颇有隐士之风。初识陈老师是在研一的“宪政原理”课上,当时他给我们讲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兼及对中国
宪法问题进行诊断。当时我就感觉颇为新颖和深刻。后来进一步的接触,特别是一年以来的读书会上的交往,我对他的根本焦虑与理论功夫甚为佩服。他这几年专注于主权理论研究,这是一个在国际法和国内公法研究中都普遍受到忽视的命题,但他却牢牢抓住。这也是一种独到的学术决断,因为中国仍然处于一个制度高速转型的时期,公法理论问题的思考需要容纳更多的政治因素和社会因素(俗称“中国特色”),而就中国始自近代的民族国家建构任务以及与此相关的国家统一问题而言,我们时代存在明显的国家理论需求,而国家理论的核心正是主权。因此,陈老师通过援引各种理论资源,紧紧围绕主权问题,试图建构一个理论上自洽的中国主权结构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中国的宪法学体系。这是一个仍然保持综合性思考和体系化诉求的、接近启蒙时代气质的知识分子。几天前,我们请陈老师做讲座,讲“政治宪政主义”。他基本上完成了对中国当代政治结构的宪法论证,提炼了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第一根本法的中国
宪法“五大根本法”。评论者提出了重要的质疑。我本身也有一定的保留意见,因为任何封闭的理论体系都会走向保守。尽管理论之心真诚,但当代中国社会处于高速转型时期,下一阶段的最核心任务就是政改,也许体系问题不应该这个时候就提出来。“政治宪政主义”及作为其核心的“五大根本法”的解释性
宪法秩序很可能与刘大生的“党主立宪”一样由“必由之路”走向“可由之路”,进而是“不由之路”。但是,如果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不以事后诸葛的眼光肤浅地藏否历史,我们就应该对这样严肃思考的学者表示敬意。当然,也许只有绝顶聪明和自信的学者才敢于这样做。
张千帆老师则是另外一种风格。他温文尔雅,理性、平和且不乏自信。他对于中国
宪法的问题有着自己独特的判断,并坚持中国
宪法变革需要更加广泛的世界经验。自美国留学归来,张老师就首先致力于欧美发达宪政体系的系统性介绍及与中国
宪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宪法学导论》成为国内宪法学教材中最闪亮的一本。最近一两年张老师又将学术重点转向非西方的转型宪政的研究,希望在中国宪政时刻依赖的政治前提尚未具备时为那一时刻准备更加充分的世界宪政经验和制度智识基础。世界宪政体系是一种新的“天下体系”,一种新的“永久和平”模式。作为当今世界核心构成之一的中国及其宪政体系,其成功转型与合理建构便不仅仅是一个中国问题,也是一个世界问题。不过,世界宪政只是提供一种经验背景和知识背景,张老师的核心关切还在于中国宪政的每一点进步,为此他热心写作了大量的时政评论,并以实证主义和功能主义的方法对中国
宪法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持续深入的研究。张老师重视
宪法中的权利原理,对主权大体持一种否定的态度,这显然也是可以理解的学术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