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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以民权促民生

  钉子户事件就个案结果来说,政府的回应及当事人的最终待遇确实不错,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城市征地拆迁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没有有效地建立起来并得到应用;参与主题缺失征地的合法性问题,参与主体缺失大多数的“不牛”被拆迁户。主题、主体及相关机制和程序的缺失,使得城市征地拆迁领域一切照旧,我们不得不对此保持理智和冷静的思考,并对媒体关注式的参与及其局限保持必要的清醒。
  与此相对照的是厦门PX项目中的公众参与。此次公众参与显示了较为规范和成熟的特征。首先是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完成了市民动员;其次是政府积极回应,宣布暂停项目并组织专门的公众参与座谈会;再次是专家在其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南方周末12月20日报道,厦门方面已倾向于项目迁建。在该事件中,公众参与的主题、主体和相关的机制与程序都较为健全,结果也让市民比较满意。
  在钉子户事件和厦门PX事件之间,我们确实可以体会到公众参与的微妙与复杂。但无论成熟与否,结果满意与否,我们都不自觉地在探索一种吸纳公众参与公众决策的治理模式,这显然是2007年度公众参与在行政过程涉及民生问题上的重要进步。
  参与促进民生的前景
  2007年涉及民生问题的公众参与还有很多事例,这些事例本身就是公众参与在中国不断扩展的证明。除了人大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之外,行政立法也积极开放公众参与,如北京的车船税立法、交强险立法等。尽管在不同的行政立法中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和效果很不相同,但我们共同分享着公众参与的理念并在实践中推动它不断完善。立法之外,决策中的参与也许更加重要,因为决策一方面涉及到法律的执行,另一方面相对于法律更加具体地影响到公民的实际生活。我们看到,“钉子户事件”为代表的城市征地拆迁过程的公众参与状况令人忧心,参与在主题、主体和相关机制与程序方面严重缺失,没有在该领域形成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但在厦门PX事件上却体现了较为规范和成熟的城市参与式治理。 此外,我们的目光也不应仅仅局限于正式的立法和行政过程,公众参与在基层治理同样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浙江温岭扁屿村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的“协商民主”试验和重庆开县麻柳乡的“八步工作法”的创造就很好地拓展了我们对村民自治与基层民主的理解和实践。
  我们处于一个转型的中国,同时也是一个试验的中国,我们理性地认识到就中国这样的大国治理而言,民主制度的生产和经济的生产一样地重要。2007年是公众参与在中国快速发展的一年,10月的十七大正式确认了“参与式民主”的目标,我们有理由期待在2008年,参与民主作为一种公共治理的优良模式将在立法过程、行政过程以及更加广泛的基层治理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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