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案例的归类方法上,它的归类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根据判决日期先后对案例进行归类排列,分为两个大类: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库”(简称案例);2、“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库”(简称裁判文书);另一种是根据每个法律进行归类,即对每部法律的每个条文下面都附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裁判文书、法学论文,该数据库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库”。后一种方法对寻找某个法律规范相关的案例是极为便利的。笔者在民法教学中所使用的就是北大法宝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库”。
(二)在案例的内容方面,极为丰富多样,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库”中对每一部法律的每个条文都附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裁判文书、法学论文。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相应的资料加深对该条文的理解。
比如如果要查询建筑物致人损害的相关案例,就可以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库”中输入“
民法通则”,整个
民法通则的文本就打开,找到
民法通则的关于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法条,就可以发现该数据库下该法条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裁判文书和法学论文的数量,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案例。在法律条文下面的“案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所刊载的案例,这些案例往往是经过选择的,相应地判决所面对的案件也是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的,而且判决的说理部分比较充分详尽,参考与利用价值极高;在法律条文下面的“裁判文书”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所提交的判决书,类型众多,但是判决的说理部分不一定都是很充分,需要仔细阅读了判决之后进行取舍。在本文中为了行文方便,不再区分“案例”与“裁判文书”,在相同的意义上使用的案例和裁判文书,都是指具体的判决文书。
此外,北大法律信息网还提供了另外一个案例数据库“北大法意”,其“司法案例库”提供了多种判决文书,还有港澳台的判决文书,但是该数据库的归类方法比较特殊,它是根据案件的案由进行归类,如涉及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等。与前述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库”相比较而言,案例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之间没有明确的指示,因此,笔者比较倾向于使用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库”。
二、案例在民法教学中应用的几点体会
通过使用案例数据库进行民法教学,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因为裁判文书所载明的事实部分,展现了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大量现象,这些案例事实极为丰富,而且容易激发学生的讨论和分析兴趣,也能够在社会学的角度上展示各级法院如何根据时代的发展需要处理该类案例,通过这些案例也展示了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如何寻找法律解决具体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