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犯罪与职务犯罪的预防研究

  因为我们每个正常人都是追求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司法人员并不例外。如果交给司法机关设计司法执法程序,他们就会步入迷途反复改革,治脚、治头,徘徊不前。成效是有,但也能看出弊端,每个大案都隐藏着几个小案,没有小案的纵容,大案难以形成的。这就说明现在的司法执法程序的伸缩性和随意性,都十分适合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即可以把上边批示的抓好,也可把上边没重视的边混。所以司法改革一定是要全动员,不能只是依靠司法机关让司法机关自己改革,那就象要我们每个人都公开自己的隐私一样难,那我们就会公开不主要的交公,把主要的隐藏起来。这样就成了司法改革几年来徘徊不前的原因。 预防职务犯罪要从司法执法程序中落实八项针对性的措施、难点和目标,才能真正有效的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这八条是: 第一:受贿怕什么? 答:“第一,怕公开;第二,怕自己作不了主。” 
  应当设计法定程序:1:公开、2:让他作不了主。
  第二:行贿怕什么? 答:“第一,行贿怕公开;第二,怕找不到人。”
  应当设计法定程序:采取1:公开,2:让行贿人找不到送礼的目标 
  第三:司法调查人员、审判人员怕什么? 答:第一,怕公开;第二,怕监督迅速;第三,怕拿不出合理解释。
  设计法定程序:采取1,公开;2,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写出违犯条例,应当如何处理评论书。 本条落实有五个好处:第一,填补了司法执法程序的一个漏洞,“X X条在:错案中没有不同意见记录。”第二,提倡了最公正的司法知识、道德、考试。第三,阻塞司法考试中蒙骗过关司法人员的滥竽充数。第四,又可以给行政用人方面指定提拔目标。第五,阻止了买官卖官的思路。
  第四:所长、队长、科长、庭长怕什么? 答:“第一,怕公开;第二,怕作不了主;第三,怕解释不好。”
  应当设计法定程序:采取1、公开采取,2、让X X 长对四个调查人员或审判人员做出的四份评议,做出一份选择,然后写出为什么支持X X号调查员或审判员的评议理由,挂在公开栏里展示,这时原告 被告如果不服理由,可以自己拿出正当理由申请局长、检长、院长、监督程序。
  第五:局长、检长、院长怕什么? 答:“第一,怕公开,第二,怕自己作不了主。” 
  应当设计程序:采取1、公开,2、局、检、院长监督程序,就是让四个司法调查人员或审判人员面对各所长、队长、科长、庭长的评议理由,做出自己的看法和理由,但本程序不须公开,每人必须上交局、检、院长。局、检、院长审查后是否改判都要在监督栏里显示。如果上诉本程序必须一同上交。在这种情况下局长、检长、院长只能选好的,否则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不懂法律,2、故意歪曲。这样才能要原告,被告正当的上诉,上诉后,走同样的程序,所以局长,检长,院长,明知自己做对了 可以代表国家,做错了没人能维护他,所以他们只能做好做对,这样就提高了他思想源头的素质,同时预防了队长,所长,科长,检长,庭长,院长对人民百姓暗中叫劲的想法,他不但预防了这些,而且同时还预防纵容犯罪,阻止黑恶势力形成,和诬陷他人的想法,这又有何不能提倡呢?只要有正当的疑难理由和问题,这就恰恰证明了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罪。也就是提前预防了上诉,抗诉,申诉等一系列的优民损国的包袱。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