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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与职务犯罪的预防研究

  在和平进程上正义的方法和程序更加显出了他的优约性、主要性、文明性。如:联合国在某某国与某某国战争的前期世界人民都在反对战争,这时联合国依据、预防监督程序、调查、评议、将两国的战争依据调查作出分析、下出结论。应当制止那一方,用国际法追究制。真正的阻止战争起到和平作用,而不是战后清扫战场呼吁和平的维和,我们看出从这里已经失去了和平的意义,主要的还是靠自卫,这就不能避免核武器的产生,在今后不能以联合国阻止战争的情况下,战争还会迫使某某国家想方设法的制造核武器。因为无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核武器都会被寄托在拼搏的自卫上。如果把自卫转变为法律保护,联合国主动采纳世界人民的意愿,以维和战士为主体运用、预防监督程序,结合国际法律、治理战争维护和平,我相信维和战士能作出世界上最好的维和平议,让恶劣的实战转为文明的依法维和,让人人都有安全感,人们还用以核自卫吗?这又有谁愿意以违犯国际法为代价受到经济制裁、和风险度极高的核武器呢?这样不仅实现了联合国的无核计划,又提高了联合国的和平诚信度,同时减少了职务犯罪直接提高财政收入,财政收入高涨可利用到农业工业在发展,直接提高人民收入,使生活发生物质上的提高,这时对经济生活拮据的偷盗抢劫起到减少作用,从人为的教育性正义、转变为程序性的动力正义,对管理纪律、监督部门的矛盾关系,件件作出处理评议书,让有理论有道德的百姓得到应当得到的结果,这就是正义的概念。
  作者:人民法学小组、仝秋银
  2007.12.13.
  
【哲理篇】犯罪与职务犯罪的预防研究

  预防犯罪与职务犯罪要切和实续的解读人类的思想史 然后找到原因 编制程序 让程序阻止他们执法违法的思路。让程序为国家更好的服务 才能根治职务犯罪和黑恶势力的形成,把法律真正的落实到人民中间去,上下对接才能预防职务犯罪的理念。所以预防犯罪职务犯罪要从司法执法程序开始抓。分析犯罪与职务犯罪的目标和平常百姓的思想追求都是一个目标(幸福)就职务犯罪而言和黑恶势力犯罪是和我们一样追求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用分析结果而论,自杀就是一种典型的精神追求。当人们物质供应欠缺时, 他思想就会自然寻找补充物质的目标,一但确定目标,不但猎取别人的物质幸福,同时也猎取了别人的精神幸福,就此而言争端和报复会使人失去意志,这就是自杀他杀的结论,也是各种形式犯罪的前提。他们的争端报复也是一个统一的目标:(就是极力的巡回自己的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由于这种争端和报复连年不断,各组织党派编制了法律制度。制度的目标是让人人得到公证,阻止争端报复。但是现在的司法执法制度的制定是按司法人员最高尚的思想品德编制的,所以现在的司法执法制度,不具备预防司法人员思想变动的功能。由于司法执法人员和常人一样共同追求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面对金钱和承诺,司法人员完全有能力变动思想,因为司法裁定、裁决、判决、都是一个人代表全局和全院的同意,同时也代表了国家,如果想查执法司法干部,他们就会用司法执法程序中的不定义伸缩性掩护自己,本身明知违法但是追究非常难。因此就大量滋生了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团伙,逐渐的使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增多,导致国家抓大案要案的形式。因此要完善司法、执法、程序,预防司法执法腐败, 才能根治职务犯罪的根源。
  
二【原理篇】预防犯罪与职务犯罪要从司法改革开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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