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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钟摆之下的思考——我看费正清的《美国与中国》

  看书名——《美国与中国》。美国和中国实在有太多的可比之处了!美国是我们日常接触到最多或最为熟悉的外国,甚至有时我们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十年前美国总统的“拉链门”事件,却不知道现任的市长!两百年前的中国和现在的美国在国际地位上相差无几,都是充满傲慢与偏见的国度,都是为日本所马首是瞻的强国!社会无非就象钟摆,而现在中国不在高点,而是处在最低点往上爬升阶段!
  历史总会有相似的史实在不断的重演,所以说读史使人明智!
  自上世纪90年以来的传统文化徐徐升温,由官方、学界和民间三方合力推动,直至今日已形成了一种波澜壮阔之势!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传统文化的复兴中的态度几乎是以压倒性的肯定姿态自信地展现在国人面前,力图在世界文化之林谋求一席之地。[5]传统文化的复兴也给法学研究开创了新局面,提供了一条新途径,法学界也应时代要求大张旗鼓地开展着法律本土化的运动。那么什么传统文化呢?下面我就扼要介绍《美国与中国》。   
  一、鸦片战争前的中国
  在书的开头几页,他就将中国分为两大部分,即农村和城市。农村中有为数极多从事农业的农民社会,始终束缚在土地上很少变化;城市和市镇生活着地主、文人、商人和官吏,是比较的上层。这里没有不变的社会等级制度,因此农民地位上升的机会是有的,也即是可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6]那时社会单元是家庭不是个人,家庭才是政治生活中负责的成分。在这种家庭的意识形态就是三纲五常,最受推崇的价值就是孝。父亲是至高无上的独裁者,掌管并处置家里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对安排子女的亲事有决定性的发言权。女性在家庭里的地位非常低下,她们屈从地位由缠足的陋习就能表现出来[7]。费正清儿女为农民之所以束缚在他们的土地上,更大的原因在于他们的数目(即人口)太多,而不是怎样受法律和习俗的限制。[8]当然这句话是值得商榷的。诚如王铭铭教授所言,“知识与权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摘自《西学“中国化” 的历史困境》前言),在中国乡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中,士绅阶级扮演着重要角色,主宰了中国人的生活。士绅家庭主要在城里,但他们构成以地产为基础的家族阶层,介乎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大众与一层从政和经商的容易变动的官员和商人之间,是国家与农民的中间人,是乡村社会的实际统治者,以至一些社会学家称中国为士绅之国。[9]关于古代中国具有社会流动性一说,西方作家认为是中国的考试是真正的民主制度,能使聪明的农民有机会出人头地,但他不太赞同,因为这成本太高,不是普通农民能逾越的障碍。[10]他还刻意比较了一下中西商人。他说,按中国的传统,经济生活中的人经营得最得法的不是依靠增加生产,而是依靠增加他在已生产出来的产品的分额。这是因为从很早以来,中国的经济就表现为由最大数量的人共同争取少量的自然资源,而不是去开发大陆和新的工业。[11]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前些年外国商人进入中国市场时都会拜读高阳先生的《红顶商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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