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矛盾说明了现在对于刑罚概念的混乱认识,刑罚是极点,不能再对处于刑罚极至的服刑人员施以其它任何的惩罚,如果在这样的刑罚极至中,服刑人员还能屡屡犯错,那只能是现在的惩罚方法未能反映社会生存实际,没有达到教育这些屡教不改的服刑人员的作用,也只能修改现在的刑罚方法,而不能在刑罚之上再加处罚。刑罚不是一个体系,它是一个点,它足可以模拟生存中最痛苦的事,使任何人在感受到这个点之后,都能就此止步。(当然不是死刑,死刑是反社会的,不能重复使用的,人都没了,还教育谁?)而且这个痛苦只能施加于犯罪者本人身上,那么自然世界所给人的除了亲人分离的精神孤独痛苦外,还有的就是肉体上的痛苦。而在遭受肉体痛苦后没有亲人的抚慰,再遭受精神上的痛苦,这是最大的痛苦了。
人类在世界上生存所能遭受的苦难有许多,水灾、旱灾、火灾、饥荒、等等苦难不一而论,身陷于灾难中而无人救助,孤苦无依痛苦绝望中心中全部所想的的也就是能有一只手伸过来,所想的别人都是善的,自己需要的就是善的帮助。每一个人都有生老病死苦,都需要别人的帮助,只有经过这样的绝望痛苦的经历,才能感受到社会的重要,善心的重要,别人的重要,因此,一个对社会对别人造成损伤破坏的人,在他自己遭受苦难时,广义上的受到损伤破坏的别人及社会如何能有力量去帮助他?自己是社会,社会是自己,破坏社会,伤害他人也就是损害自己。这就是刑罚所要达到的认识目的。
现在的刑罚只是自由刑只能是与社会隔离,并未能将世界给人的灾难痛苦充分模拟出来, 给人以切身的体会,从而造成现在的监狱教育的方法不切服刑人员的社会危害实际,只关不闭,混居一起,相互传染,造成教育功能弱化,成了犯罪团体交流培训基地。
犯罪后果的模拟就是在自身受到损害痛苦后且得不到社会的救助时,所遭受双重痛苦。既然我们要教育服刑人员,惩罚犯罪分子,就需要采用一种方法使服刑人员切身地感受到这一后果,这种方法既能使其感受到剧烈的痛苦,但又不会给身体带来永久的损害,而且在这种痛苦产生出需要别人救助的强烈渴望时,却只能面对孤独,这种方法,综观历史也就是肉体惩罚加单独关押了。
肉体惩罚一直是人类历史中的主要刑罚方式,只是这种惩罚方式可能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在强调个人独立自由的资产阶级革命的促动下,这一有损人的独立尊严的刑罚方式遭到摒弃。独立自由是做人的独立自由,不是侵害社会他人的独立自由,人权首先是要做人才有的权力,如果自己不做人,那还谈什么人的权力?人也是动物,承认人的动物性,才能学做人。如何科学地使用肉体惩罚,减少不可逆的伤害,是历史中刑罚演变的方向也是现在刑罚改革的课题。
肉体惩罚方式中,对人体永久危险损害最小的当属鞭刑,笞刑,二者都是刺激广布全身的痛觉神经来达到目的。人的皮肤表面分布着最敏感的广泛的痛觉神经,鞭刑、笞刑所使用的刑具只是皮条、竹条,而且只是局部作用于人的表皮,不会伤及内部,危险性小,身体易于恢复,可反复适用,是非常具有实用价值的惩罚方法。中国历史中三皇时代,对于违反社会秩序的成员采用的惩罚方法是扑抶和放逐。扑抶就是用竹制的物品击打违法者的身体。《说文解字》:“攴,小击也”, “抶,笞击也”,《集韵•质韵》:抶,击也。攴,是篆文“扑”字。《路史•前纪》卷八祝诵氏:“刑罚未施而民化”,《路史•后记》卷五神农氏:“刑罚不施于人而俗善。”《商君书•画策》:“神农之世,刑政不用而治”。这在当时社会稳定,尚无皇权概念的私有权意识出现的氏族聚落中,对于氏族内部矛盾的处理体现出朴素的刑罚意义,使我们能对刑罚的教育有一个直观的认识。新加坡的法制文明是举世瞩目的,鞭刑是它的主要的惩罚方法,适用多年,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的法治文明的建设,是成熟的刑罚制度,更有很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